让腐败在阳光下无处藏身

让腐败在阳光下无处藏身

摘要: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腐败在阳光下无处藏身。正在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根据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要求,将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列入预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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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腐败在阳光下无处藏身

赛宗宝

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腐败在阳光下无处藏身。

正在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根据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要求,将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列入预算报告。实行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把政府花的每一笔钱都纳入监督范围,有效提高了人大审查监督的水平。

“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防治腐败的制度机理,提出了反腐倡廉的现实路径。依法治国,是执政兴国的基本方略。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鲜明旗帜。古今中外的事实反复证明: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多一分监督就少一些漏洞,多一分制约就少一些失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首先“笼子”不能太疏,让“老虎”“苍蝇”进出自由。实行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可以说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收紧编好“制度笼子”的一个实际举措。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重要的就是按照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四个监督”,党内监督是主体、是主导,民主监督是基础、是民意,法律监督是关键、是保障,舆论监督是补充、是促进。“四个监督”相辅相成、互为补益,构成了我们党和国家对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相对完善的监督体系。“四个监督”的重要前提,就是要把公开透明贯穿于立法、行政、司法等权力运行各环节、全过程,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防止一些人滥用职权、为所欲为、以权谋私,让腐败在阳光下无处藏身。

加强“四个监督”,要让立法工作成为一项“阳光下的民主事业”。这些年,通过增加基层和一线代表比例、改进选举方法、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等方式,人大、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得到进一步提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从“闭门立法”到“开门立法”“民主立法”,从“一致通过”到“弃权”“否决”,逐步完善的立法程序推动着立法工作日趋科学化和民主化。“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从“两会”议政到立法听证,从网络问政到决策听证,从中央领导在田间地头听取民意到工人农民进中南海建言献策,各项同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法律草案或修订草案一次次向全民公布,立法工作越来越集中民智,反映民情,体现民意。

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的一项重要职能,更是宪法赋予人民群众言论自由权利的重要体现。舆论监督有赖于新闻媒体的独特作用,覆盖面广、参与者众,其优势显而易见,虽然不具有强制性,却具有一种精神的、道德的力量,能够对大众心理和社会生活产生很大影响。近年来,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民意表达的重要平台。网络监督作为信息化条件下舆论监督的全新样式,在很大程度上正改变着治国理政的方式,对于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应看到,网上不良、不实信息仍然存在,严重侵犯公民权益,损害公共利益,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面向未来打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生态环境,根本出路不外乎二条:一是进一步依法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从根本上铲除网络谣言滋生的土壤;二是加快建立和完善相应网络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论坛、微博等互动栏目的管理,让舆论监督的车子既“跑得起来”又“刹得住车”,充分发挥媒体在反腐倡廉中的“侦察兵”、“曝光器”作用,净化党风和社会风气。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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