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多元制,推进城乡医保一体化

破除多元制,推进城乡医保一体化

目前,我国主要实行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简称“新农合”)等三种医保制度。全国政协委员、福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林绍彬认为,多元制设计缺乏公平性、选择性,也存在职能重叠交叉、投入重复浪费等现象,应加快建立城乡居民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多层次参保。

作为老政协委员,林绍彬长期关注我国的医保制度。新农合群众出资少,补偿不少,参合率高,他将其视为医改工作中完成最好的任务,也是最受群众欢迎的民生工程之一。

而随着城乡统筹和城市化的加快发展,城乡二元结构正在逐步消除,居民身份(农业和非农业)和就业状况不断变化,以户籍和身份作为参合(保)的认定标准变得困难,在一些地方出现重复参合(保)、重复补偿情况。在这样的背景下,实现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

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覆盖人群具有同一性,都是城乡无固定单位的城乡居民,人口特征和工作特点基本相同,收入和生活消费水平差异较小。制度模式也都是采取个人自愿缴费、政府补助的模式,以大病保障为主,个人缴费采取定额制,各级政府对两项制度的人均补助标准一致。“应该说,具备整合成一种制度的可行性。”林绍彬分析。

目前,我省(除厦门外)已有22个县(市、区)实现城乡居民医保两种制度的整合,统一实施新农合制度,不再单独开展城镇居民医保,占77个统筹县(市、区)的28.57%。

林绍彬特地进行过实地调研。从已实现整合的龙海、漳浦等地的实际情况来看,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制度的好处显而易见,城镇居民个人缴费负担少了,保障水平却提高了,补偿程序也更便捷。更重要的是二者并轨后,使参合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按“大数法则”原理,基金共济能力增强了。

今年,我省将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的标准也提高到280元。“可以预见,随着筹资标准的不断提高,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之间的差距将越来越小。”由此,林绍彬有了更大胆的设想。他建议,我省可先行先试,建立城乡居民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将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进行整合,先建立一个共同的基础医保,再按参保对象的经济水平和医疗需求设定不同的保障层次,并确定与之相适应的筹资与待遇水平,以满足不同经济水平人群的医疗保障需求,实现多层次参保。

“其实,不管选择何种运行制度,其出发点都应是用比较少的钱,使群众得到更好、更优惠的医疗保障,也更有利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保障之路。”林绍彬如是说。

责任编辑:马少华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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