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京的俄罗斯式政改与“整控”

普京的俄罗斯式政改与“整控”

2011年底俄罗斯国家杜马选举所引爆的抗议风潮一直绵延到2012年春总统选举前后,俄执政当局采取了积极有效的应对策略,一方面以平静态度宽容“普通人表达自己的看法”(普京语),一方面迅速提出下一步政治体制改革建议。随着总统选举的尘埃落定,抗议风潮也趋于平静。普京就任总统以后,一方面兑现诺言,积极实行政改,一方面也加强了对俄公共政治空间的整控。

全面推行政治体制改革

第一,修改政党法、简化政党注册手续。

梅德韦杰夫总统2012年4月4日签署新《政党法》。新法规定,组建政党必需的党员人数由4万名降到500名,仍规定政党必须在半数以上联邦主体建立地区分部,但取消了对地区分部最低人数的要求,改为由各党党章自主规定。还简化了政党提交党员人数信息以及财务报表的手续,从每年申报一次改为每3年申报一次。

新法生效激发了俄罗斯社会新的政治热情,短短几个月内数百个政党筹委会提出申请。截至2012年12月月底,包括新《政党法》出台前的 7个合法政党——统一俄罗斯党、俄联邦共产党、公正俄罗斯党、自由民主党、俄罗斯爱国者党、“亚博卢”联合民主党、全俄正义事业党,在司法部合法登记的政党达51个。

第二,建立地方行政长官直选制度。

2012年4月25日俄国家杜马通过了直选州长的法律。5月 2日,梅德韦杰夫总统签署,6月 1日生效。法律规定,俄联邦主体最高行政长官在俄罗斯公民普遍、平等、直接、不记名投票的基础上选举产生,任期5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凡年满30岁的俄罗斯公民有权竞选州长,候选人既可由党派提名,也可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参选。独立候选人竞选州长需征集到该州总人口 0.5%―2%的支持者签名,具体比例由各州自行决定。法律特别规定,总统有权与党派提名的候选人以及独立候选人进行磋商,地方上的候选人也需获得当地议会成员5%―10%的支持。地方行政长官任职后有腐败行为或涉及其他利益冲突,总统有权将其免职。地方行政长官违反联邦或地区法律,总统也有权将其召回。

2012年10月14日,阿穆尔、别尔哥罗德、梁赞、布良斯克和诺夫哥罗德 5个州长任期届满的州举行州长直选,由于选举条件放宽,原有的 7个政党加上新组建并获注册的19个政党参加了选举。选举结果,现任州长统一俄罗斯党候选人全部在第一轮选举中以超出六成的高票获胜。同一天举行的俄地方各级议会和行政机构领导人选举中,统俄党也以较明显的优势获胜,得票较上年末的国家杜马选举有较大提升,而议会其他政党则都出现选票下降的情况,新组建政党的表现更加暗淡无光。

第三,放宽政党参加选举条件,降低总统候选人门槛。

2012年5月2日,梅德韦杰夫总统签署了有关取消政党征集签名和根本减少参加总统选举征集签名数量的法律。非议会政党推选总统候选人所要征集的支持者签名从200万减少到10万,但一个地区的选民签名不能超过2500个。无党派人士参加总统选举的支持者签名也从 200万减少到30万,一个联邦主体的选民签名不能超过7500个。政党参加国家杜马、地方国家机关和地方自治机关选举不再需要征集签名。但社会组织及参加地方议会选举的竞选联盟参加地方选举时,仍需征集足够数量的支持者签名才有资格推荐候选人。

上述改革基本上是2011年年底执政当局提出的全面政改倡议的延续,应该说基本的承诺都得到了落实。新的政治改革在形式上更加开放,政党注册程序的简化促使代表更多阶层和群体利益的政治组织现身国内政治舞台,地方长官的直选使地方居民历时 8年后又重新参与到地方政治生活中来,各级选举条件的放宽,也为政治生活增加了选择。但是总体来说,这些改革在一定时期内对俄罗斯既有的政治格局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政党法》的修改使俄罗斯政坛上突然冒出了几十个新党,成立时间仓促,组织成分混杂,政治倾向或同或异,场面上热闹纷繁,不免让人想起纷纷扰扰的1990年代初的乱象。不过今天俄罗斯的政治局势却并不是回到叶利钦时代混乱无序的状态。尽管有大量新党出现,但原议会内 4个政党和议会外 3个合法政党依然存在,总体上并没有改变统俄党一党独大的局面,统俄党党员仍占据着全国83个联邦主体绝大多数行政长官的位置。俄共等反对派政党尽管较以前活跃,但目前还无力挑战统俄党的地位。新成立的小党成长前景还很模糊,应该说基本上不可能形成影响俄罗斯政治格局的力量。当然,政党改革新举措的长期效果还有待观察。

州长直选似乎增加了政权的不可控因素,但俄现有地方政权主要控制在统俄党手中,大规模的州长任期届满都是在2015年后,新法律为候选人遴选环节设置了总统和地方议会两层过滤程序,且总统有对地方行政长官任职之后渎职和违法行为的监督和罢免权,目前来看,地方居民的政治参与热情并不高,所有这些都使得直选地方官基本不会产生让当局担心的变数。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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