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收入陷阱”问题的本质实际是社会消费不足问题,而这光靠市场机制是不能最终解决的。要在中国道路的框架内,紧紧抓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调节社会收入来避免。
“中等收入陷阱”的实质
“中等收入陷阱”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实际它是后发展国家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因不能更好地解决财富分配而导致的社会消费不足,进而导致生产停滞甚至社会混乱的问题。过去的讨论将“中等收入陷阱”出现的原因与现象混在一起,又不区分核心原因与一般原因,自然就抓不到要害,也不可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最终出路。
研究表明,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都是发展中国家,而且都实行自由市场经济制度。在社会哲学上,又都以个人主义为基本指导理念。在这样的社会思想和经济制度下,解决好社会财富分配问题是有难度的。自由市场经济天生会形成财富的聚集效应,广大群众的消费能力肯定会不足,如若不是搞帝国主义那一套,靠武力打开更落后国家的市场,或者本国发展出先进科技文化,能形成新的生产力,一般都会掉入“中等收入陷阱”。但这两个条件一般国家都不能拥有,更难同时拥有,因此从世界范围看,掉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多,而跨越的少。
避免“中等收入陷阱”的路径和经验
从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看,首先,他们都曾实行科技立国的国策,国内生产力迅速上升到世界领先地位,不断开辟了新的生产领域,创造了新的生产力,因而国内生产能向深度和广度进军,即“转变了生产方式”;其次,据此而占领了更广大的国际市场,进而促进了经济的持续发展。对于高福利制度国家,靠福利提高了国内消费能力的作用,实际上仍是以先进生产力的开发作后盾,同时以国外市场为支撑的。
试举日本与韩国为例。在日本的起飞与追赶阶段,通商产业省对全国的科技力量进行了强有力的整合与规划,建立了有针对性的创新研发体系,强调创立自主品牌,“以高速的产业升级换代为基础,以知识产权保护为保障”,从而使新的科技取得了迅速发展,并在此基础上打开了广阔的海外市场;相应的,在企业利润成倍增长的基础上,国内又搞了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消费能力的增加又反过来促进了企业的生产。韩国的经验也大体如此。他们提出了科技立国的国家战略,特别强调要把韩国打造成为一个IT业强国,国内研发经费约占GDP的3%①。这样,韩国很快出现了三星、现代、大宇、浦项等高科技产业,国际市场迅速扩大,而平民百姓的福利也大大增加。
但日本和韩国的成功跨越,是以别国的市场被占领为前提的,它的跨越,就给别国的跨越增加了困难,减少了机会。从市场竞争和丛林法则来说,强者自然胜出,但这种经验向别国推广,则缺乏普适的意义。
反观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无一不是实行自由市场经济制度、科技文化缺乏创新性、收入差距很大的国家。拉美和亚洲某些国家的情况就是明证。众所周知,拉美国家的基尼系数普遍较高,阿根廷在1980年代中期基尼系数就在0.45左右,到1990年代末进一步上升到接近 0.50,2007年达到0.51。巴西到90年代末甚至高达0.64。而东南亚的马来西亚也始终保持在接近 0.5的水平上。这样的国家在进入中等收入阶段后,由于收入差距迅速扩大导致中低收入居民消费严重不足,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自然减弱。一些国家还由于贫富悬殊,社会严重分化,引发激烈的社会动荡,甚至政权更迭,对经济发展更是造成严重影响。
由此得出如下结论:纯粹的市场力量不可能解决好“中等收入陷阱”问题。自由市场经济制度虽然有促进经济发展的内在推动力,但在没有国家介入的情况下,这种发展并不能解决好财富分配问题。而财富分配的巨大差距往往又成了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根源。因此,在借鉴市场经济发展经验时,一方面积极引进市场力量,一方面又不要掉入市场万能论的新陷阱。至于政府在这方面的介入,最重要的应该是两方面:一是组织科技的发展,开辟新的生产领域或创造新的生产力;二是调节好财富在社会各阶层间的分配,保证国内消费市场的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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