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文章:走向成熟的集体领导制度(2)

《瞭望》文章:走向成熟的集体领导制度(2)

“后伟人政治时代”

1986年11月,邓小平在会见意大利总理克拉克西时讲道:“我们实行的是集体领导,有事情大家一块商量,我自己只起一份作用。”

吸取毛泽东晚年个人崇拜错误的教训,结束“文革”动乱、开创改革开放新纪元的邓小平,致力于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力戒把个人放在一个不合适的位置上,特别着重于加强中央的集体领导制度,个人绝不追求凌驾于中央领导集体之上的绝对权威。

在此氛围影响下,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重申以民主集中制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规定要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1987年党的十三大进一步提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总体思路,强调要健全党的集体领导制度。当时新当选的中央政治局分别通过了十三届中央政治局、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三个“工作规则(试行)”,中央集体领导和民主决策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历史任务,也造就了不同的领导方式”,张希贤说,“在革命战争年代,如果没有伟人作为领导核心力挽狂澜,我们也没有能力迎接波澜壮阔的历史挑战。而随着新的历史时期到来,中央集体领导体制的健全和稳定,对于党和国家事业的兴旺发达的意义和作用就更显重要。”

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党越来越注重加强集体领导。十六大修订的《党章》,明确提出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十六大以来,中央领导集体设立并坚持了定期的集体理论学习制度,至今共进行了73次政治局集体学习,每年春节过后的省部级“一把手”读书班也在中央党校按时举办。

曾为政治局集体学习授课的陈雪薇教授说,集体学习制度对保障领导集体在日常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上原则立场的一致起到了关键作用,凝聚了领导集体的共识,“这是一种非常有特色的集体领导方式创新”。

2003年10月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胡锦涛代表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为进一步完善党的委员会制度起了示范作用。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提出,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实行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这些都被外界评价为党内集体领导制度的一个重大突破。

“我们看到,近年来,中央政治局常委正在以‘集中调研’的方式,强化中央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力,这也是加强中央集体领导的一种方式”,张希贤说。

“纵观十六届、十七届中央领导集体对集体领导制度的实践,可以说是忠实贯彻了党章关于集体领导的规定,忠实执行了中央(中央委员会和政治局)的授权,忠实遵守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忠实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干部6项基本条件严于律己、作出表率”,作为一位60年以上党龄的老党员,叶笃初教授感到,“当前的中央集体领导是历史上的最佳时期,从党90年发展历程来看,也是范例之一。”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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