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母远海行动能力的提高,可以有效提升中国海军远海合作与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能力,更好维护海洋和平与稳定、海上航行自由与安全,更好履行国际人道主义义务。航母在海上反恐、反海盗、应急救援等行动中作用显著。如2004年印度洋大海啸,美国派出包括核动力航母“林肯”号在内的约20艘舰艇,前往受灾严重的印尼,协助救援,运输了包括中国捐赠物资在内的大量救援物品。2011年3月日本特大地震海啸灾害救援中,正在参加韩美军演的美国“里根”号航母立即驶往日本,为参加救灾的日本直升机加油并为灾民提供收容点。可以期待,中国航母未来可能在世界某地发生海啸、地震等重大灾害时,驶往灾区执行救援任务,为中国承担国际义务提供保障。除人道主义救援外,我国航母未来还可在必要时参与国际海上护航合作,到遭受海盗等威胁的国际战略运输通道担负巡逻任务,为过往的各国商船提供护航,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和繁荣作出更大贡献。
中国航母远海行动能力的提高,不会改变中国防御性国防政策和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方针。航母是一个大国国际地位的象征之一。自第一次世界大战后问世,航母至今已经走过了80多年的发展历史。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中,中国是最后一个拥有航母的国家。中国发展航母,是按照中国的安全需求和发展需要做出的战略抉择。中国不与任何国家搞军备竞赛,不对任何国家构成军事威胁。国防政策和军事战略的性质决定武器装备的用途,而不是武器装备决定国防政策和军事战略的性质。发展航母并不意味着中国的防御性国防政策和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有所改变,个别国家借机渲染“中国海军威胁论”是没有道理的。中国主张摈弃以结盟、实力、威慑、强权为特征的旧有安全理念和安全逻辑,树立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习近平主席指出,中国始终是维护地区与世界和平稳定的坚定力量,我们坚定捍卫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致力于通过友好谈判,和平解决同邻国的领土、领海、海洋权益争端。我们永远不争霸、永远不称霸。中国不仅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近两年反制日本、菲律宾等国家在岛屿主权争端中的挑衅行为时,中国保持了极大的克制。中国所要维护的海权,是在国家主权和国际法确定的合理合法范围之内的有限海权,决不会以排他性地控制海上通道、武力解决海洋争端和武力争夺海上资源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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