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内失误堤外报”值得深入思考

“堤内失误堤外报”值得深入思考

摘要:汕头潮阳区港务局副局长(原潮阳水务局副局长)赵宏展、现任潮阳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洪惠强和副队长马和丰近日联名向媒体实名举报,“汕头潮阳区重点民生工程——榕江金关围堤防工程,是一个烂尾工程,也是一个典型的豆腐渣工程”。

汕头潮阳区港务局副局长(原潮阳水务局副局长)赵宏展、现任潮阳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洪惠强和副队长马和丰近日联名向媒体实名举报,“汕头潮阳区重点民生工程——榕江金关围堤防工程,是一个烂尾工程,也是一个典型的豆腐渣工程”。

“榕江金关围堤防工程”是纳入广东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的项目,全长约34公里,预期受益耕地6.22万亩,人口26.99万人。堤防工程于2006年10月25日公开招标,2007年11月15日全面开工建设,工期2年,按5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设计,从立项开始就受到汕头市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但2007年动工,完工之日至今还遥遥无期。更严重的是,尚在建设之中,堤围已先后发生7次大坍塌,坍塌堤段1203米,损失约2亿元。现在工程不仅 “烂尾”,还危险:堤围全长不过约34公里,却有8.6公里是危险堤段,其中3公里为最险堤段。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金关围堤防工程已属特大质量事故工程,也是一个典型的豆腐渣工程。当地的几位水利官员为此提出举报。

笔者不是水利专家,对堤围工程的种种技术细节一窍不通,不敢说三道四。但任何一个有常识的人,都不难从中发现诸多不符合公共管理逻辑的地方。

比如,金关围堤防工程属于省水利防灾减灾工程项目,设计单位是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是广东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两家都是水利厅下属单位,区别仅在于一家是事业单位,另一家是生产服务性企业。这“肥水不流外人田”的道理,国人都是懂的,至于左右手互搏,自己监理自己,会有什么效果,那不用问也知道。更夸张的是,堤岸坍塌之后,省水利厅派下事故调查组,其中的主要成员仍然来自这两家单位。如此自家人调查自家事,能调查出什么结果?最后不但七次坍塌只调查了其中的第三次,而且结论也把板子全打在挖沙的农民和监管不力的当地税务执法部门身上,却没有任何对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的检讨。直到2012年2月17日第七次坍塌之后,汕头市政府应急办出具了一份报告,指出“客观原因是,金关围全堤线基本筑于软弱土基上,地质条件较差。主观原因是该堤段设计上存在一些不足,未能根据现场实际地形和地质情况及时、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地提出变更调整方案,采取必要的基础加固措施”。此前调查组的偏袒不仅无助于工程改进,未能避免后面几次坍塌,更让被处分的官员忿忿不平,点燃了实名举报的导火线。

其实不用细究官员举报的动机到底是什么,但如此“抗命”,用实名举报的方式,将体制内的毛病公之于众,不能不说也是近几年出现的新趋势。记得三年前,西北地区有民警因为保障房建设中的猫腻,向上级部门反映无效,愤而集体上网曝光,这才引起领导重视。政府掌握着公权力和其他资源,工作中发生的失误极易带来重大社会影响,理应有完善的体制内纠错机制,及时处理,以减少国家和民众的损失。金关围堤防工程从招标开始,就应有纪检部门介入,监督执行,发生各类坍塌和其他事故之后,更应有第三方介入,注意听取一线职能部门的意见,而不能让水利部门内部的几家利益相关机构关起门来搞“体制内循环”,最后造成 “窝里反”。

由此需要引起各级政府部门深入思考,并在顶层设计中加以解决的问题是:在利益部门化越演越烈的当下,行政体制内部的机制建设究竟如何落到实处,才能避免“堤内失误堤外报”、“堤内问题堤外解决”,才能确保国家和民众的利益得到最及时而有效的维护?

(作者为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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