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灾保险:政府与市场相结合
新西兰地震保险制度被誉为全球现行运作最成功的灾害保险制度之一,其主要特点是国家以法律形式建立符合本国国情的多渠道巨灾风险分散体系,走政府行为与市场行为相结合的道路来尽可能分散巨灾风险。目前,地震巨灾险提供的保险范围包括地震、山体塌方、火山爆发、海啸和地热活动,其宗旨是帮助新西兰民众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尽快重返和重建自己的家园。
(图片:新西兰是个地震多发的国家,地震保险运作十分成功。)
新西兰对地震风险的应对体系由三部分组成,包括地震委员会、保险公司和保险协会,分属政府机构、商业机构和社会机构。一旦灾害发生,地震委员会负责法定保险的损失赔偿,房屋最高责任限额为10万新西兰元(1新元约合0.84美元),房内财产最高责任限额为2万新元;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负责超出法定保险责任部分的损失赔偿;而保险协会则负责启动应急计划。
新西兰地震委员会由国家财政部全资组建,在抵御巨灾风险时发挥关键作用。该委员会于1994年1月1日重组时,政府无偿拨付了15亿新元。目前地震委员会已经积累了近50亿新元的巨灾风险基金。基金的主要来源是强制征收的保险费以及基金在市场投资中获得的收益。居民向保险公司购买房屋或房内财产保险时,会被强制征收地震巨灾保险和火灾险保费。地震巨灾险保费为每户每年60新元左右,由保险公司代为征收。
新西兰的房屋业主在支付政府征收的巨灾保险后,大多购买了商业房屋保险。保险金根据房屋的大小不等。在惠灵顿,一幢建筑面积为250平米的带有三卧室的普通独立民宅一年的保险费大致为1000新元。一旦房屋损毁,保险公司有义务对房屋进行修缮或者重新修建一幢同样面积、同等质量的房屋。对房屋进行修缮期间,保险公司还会为业主安排别的住处临时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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