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本内容。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建立全覆盖、多层次的新社会保障体系。虽然近十年来,中国政府在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特别是在保障面上有了较大程度提升, 但由于历史欠帐过多,在保障水平上还存在严重不足,差别巨大。除城乡的制度性分割外,在城镇还存在着企业与事业单位的制度差别,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别。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目前在很多地方实际上不是生存标准,而是政府财力标准。政府财力高,保障标准也就相应高。此外, 缺乏制度保障,至今未出台《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筹集缺乏强制性约束,社会保障执行标准的确定和执行还存在较大的主观随意性。
为推进“十二五”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的社会保障工作,主要内容包括,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的法制建设,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等相关法律;加快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政府的公共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和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等内容。
5.推进产权制度改革
我国目前收入分配格局,国民收入三大分配主体政府、企业、居民中的分配比例是33:30:37;改革开放初期,这一比例曾经是24:18:56。国家和企业分得多,居民分得少,是我国现有分配格局的最大特点。各级政府用税收、收费罚款、土地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等权力在国民收入中进行分配,成为市场经济体系中最大的利益主体。
政府分配占比高,问题症结在于政府职能转变滞后,产权制度改革缓慢。因此, 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深化资源价格改革,限制一些地方政府出卖资源的收益。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
产权是关于财产的权利。收入的分配无非是产权收益的分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分配原则是按生产要素进行分配。由于我国要素市场不健全,要素的产权不明晰,使得各种要素的贡献不能完全按照公平的市场价值得到实现,产权利益扭曲。以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为例,持续至今,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已有多年,但“所有者虚位”和“政企不分”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真正解决。在建立了公司制的企业中,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尚未真正形成。企业产权制度缺陷已成为企业分配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在企业产权制度不完备,缺乏有效监督制约制度的情况下,草率实行经营者股权激励等向少数经营者倾斜的分配方式,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方面,与中国将近一半人口的农民利益息息相关的土地产权问题没有解决,农民拥有的只是对所承包土地的使用权或经营权,却不拥有转让、抵押、入股等处置权以及相对应的收益权。农民的土地、宅基地资产无法变成可以流动的资本,农村土地没有真正成为可以在市场上流转和交易的生产要素。这既使继续务农的农村居民的利益受到损害,也使转向务工、务商的新城市居民安家立业遇到困难。这种土地产权制度既不利于土地的合理配置和使用,还严重助长了政府批地过程中的权钱交易和徇私舞弊,使少数人中饱私囊,广大农民却不能从中受益。中国目前出现的大量的群体事件,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政府在公共利益的名义下对农民土地的剥夺。总体情况是,中国农民只得到了土地出让金的10%,甚至5%,其余则被政府和开发商占有。所谓中国的财富增长,一项重要内容是土地出让金的增长,是政府、开发商财富的增长,而农民,则成为被剥夺几乎一无所有的当下的无产者。要做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需要在宅基地,农村承包经营,农村集体财产等多个方面确定每个家庭和个人的实际权益,建立承包地、宅基地的退出和补偿机制。
如果收入分配改革到位, 将会极大提升我国居民消费率.目前,我国与同等发展水平国家相比(金砖国家),消费率相差15-20个百分点。如2011年我国居民消费率为33.8%,2010年印度为63.2%。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消费率相差的更大一些,有近30个百分点。差距大,提升空间也就大。中国居民消费率的提升,将极大提升我国潜在的消费规模。2008年中国内需市场规模只有美国的1/6,但到了2020年,预计将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占全球消费总额的25%。这个分析的数字表明,未来10年,我国有望从投资生产大国转型为消费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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