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与思考】
在动车奢侈采购面前,由于身份角色的不同,关注的视角也不尽相同。作为专家学者,偏爱从制度根源中,探究“奢侈动车”采购中前因后果,来龙去脉;而作为一名普通老百姓,只是想知道动车的奢侈采购成本,是否会加进票价中?奢侈采购是否会成为票价高昂的背后推手?
按照最为朴素的判断和推理,高铁运营当然也会考虑成本核算问题,奢侈采购到的天价零部件,难免要加载到票价中,最终让消费者埋单。有人算过,以武广高铁为例,票价最低490元,为普通车的7.2倍、空调特快的3.5倍,单价达到了市内出租车的水平。而且高铁票价与国民收入也不相匹配,在日本,从东京到大阪约515公里,最快的“希望号”动车全程票价是14050日元,占日本国民人均年收入的千分之三左右。倘若以京福动车组软卧1185元为例,将占到我国2010年城镇居民年收入21033元的近百分之五。
正是因为现行高铁票价不尽合理,学生流和民工流纷纷逃离动车,更为严重的是,高铁“英年早逝”的故事也不断上演。去年4月13日,湖北省首趟卧铺动车组汉口—青岛的D352/3次将暂停运行,16日起青岛开往汉口D354/1次卧铺动车也停运。该趟车开行时间仅5个月。同一天,京福动车也已停止售票。一天之内,有两条高铁线路停运的消息,这无疑给新兴高铁时代的生存状况敲响了警钟。
显然,由于票价高昂,不仅脱离了国情,而且公众开始对高票价进行用脚投票。所以,我觉得,铁道部在今后制定高铁票价时,首先,做好高铁票价的成本监审。不妨建立“政府职能部门+专家学者+中介机构”的成本监审模式,包括对动车零部件采购的成本审查,其成员还应包括消费者代表、相关企业以及代表消费者利益的机构等,惟有让利益相关方做到充分博弈,让不合理成本剔除出去,才能保证票价成本监审评估的客观公正。
然后,举行高铁票价听证。严格按照《价格法》第23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举行价格听证。具体讲,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尤其要切实征求公众意见,来充分论证高铁票价的可行性,以切实保证高铁票价的合理与公平。
被媒体披露的高铁项目的采购信息上,令人深感触目惊心。一个卫生间纸巾盒就能花费1125元天价采购,且所披露出来的采购物品无一不完全背离市场价格,达到匪夷所思的“奢侈价”,由此可见高铁项目采购的“水之深”。这也是近年来国内民生工程重大项目建设中的又一个“不良标本”,也是有关方面监督不力甚至个别腐败官员“监守自盗”之后的结果。笔者以为,为了真正避免类似现象的发生,有必要对此进行深刻反思。
铁路建设尤其是高铁建设过于盲目、“速度过快”,不仅容易给工程质量埋下隐患,更有可能因为审核把关松驰等问题产生腐败。去年11月份媒体披露京沪高铁南京站因为赶工期,导致地砖质量不过关破损之后被迫重铺,就是盲目建设的一个侧影,而“重铺的地砖”的背后,施工方和决策者又是怎样让这类“豆腐渣采购”过关的?“豆腐渣”地砖又有多少腐败劣迹可以挖掘?在一个盲目求快的工程思路指导之下,配套性监督制度必然阙如,直接造成的就是决策者和项目管理者权力过大、无法受到有效制约。而高铁内部设施的采购同样是这个道理。
在近几年经济飞速发展和重大民生项目频频展开的情况下,如何约束和制约民生项目的“跑冒滴漏”,我们经验较少。一方面是如何让制度监督到细节,缺少一个成功的前例。在垄断因素的影响下,一些工程管理者和建设者习惯性的霸道习气直接带到了民生项目方面;另一方面,涉及2500多亿元的铁路建设财政资金如何管控,以及建设资金如何审计、监督等问题,同样经验不足。其三,行政性干预依然过强。完全可以由市场化操作的民生工程项目,依然主要由行政力量主导,政企不分问题、权力制约问题等长期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对于“奢侈高铁”问题以及它已经给国家和民生造成的重大损失问题,某种意义上说已经无可挽回。但即使是一个已经“奢侈浪费”掉的“豆腐渣采购”项目也有其“价值”的,那就是引以为鉴的价值、痛定思痛的价值,让后人尽量避免再走“弯路”的现实价值。
有部分观点会认为,在并不成熟的现代化重大民生项目上出现部分“奢侈浪费”、出现个别腐败现象在所难免,也认为是“交学费”。然而,有关民生工程的“豆腐渣”现象,有关民生工程建设中官员“鲸吞牛吸”国有资产的问题,还少吗?如果不能痛定思痛、深入骨髓地反思和解剖这一现象,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一些领域既存的“腐败现象”、“奢侈采购”现象无疑还将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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