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些雇凶弑父、室友投毒等案件,令人唏嘘之余,不免深思。这些事件看似极端和特殊,但在当下社会却具有典型意义,个中存在的不少问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
社会转型期,传统人际关系面临着强大挑战,原有的一些规则需要调整和更新。这促使我们进一步思考,如何建构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型人际关系?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复旦大学现代哲学研究所所长俞吾金教授和上海市政府参事、上海社会科学院卢汉龙研究员。
根本挑战:处理好私人价值与社会价值之间的矛盾
解放新论:社会学家费孝通曾经以“差序格局”来界定传统中国的社会结构和人际关系,它是像石子投入水中溅起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今天,“熟人社会”的特征依然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现实生活,如人们常会通过老乡、同学找工作,找亲戚、熟人解难题。但为什么上述几起事件却都发生在熟人之间?转型期我国人际关系中出现了哪些新问题?
俞吾金:这些案例是个别的,但影响极大。如果往窄处看,涉及到人伦关系,尤其是家人和亲属的关系;如果往宽处看,则涉及到人际关系。这些案例在警示,应该高度重视并深刻反思社会转型期人际关系上出现的各种乱象,以逐步确立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型人际关系。
社会转型期,人际关系领域容易出现感动与疼痛并存、谴责与反思交织、传统与现代同在的图景。这在我国体现为,一方面,传统社会人际关系中的差序格局,对当下社会仍有巨大的影响。例如,有人只对陌生人讲规则,对熟人则可超越任何规则。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唤醒了人们的主体意识、利益意识。传统社会以血缘和地缘关系为基础和出发点的差序格局,很大程度上被市场经济中以利益和金钱为基础和出发点的差序格局所替代。某些人会千方百计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甚至把它们作为资源来开发;但当利益可能被损害时,他们也会毫不犹豫地牺牲熟人的利益。转型期间人际关系中出现的种种乱象乃至看似矛盾的现象,背后实际是主体意识和利益意识的过度膨胀。
卢汉龙:在社会转型期,由于价值观嬗变等因素,人际关系摩擦和冲突更易发生和升级,此时强调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尤为必要。
确实,市场化改革确立了个人理性的价值,个人主义文化开始抬头。应该说,肯定个人价值和私人利益是对人性的复归,但同时要看到人性中还有社会性,即私人理性需要受到公共理性的制约,个人利益必须要在社会中通过与他人的合作来实现。如果只讲前者,不讲后者,人性就会变态,社会就会失衡。上述人伦悲剧中的很多细节我们并不清楚,但即使剔除雇凶弑父事件中未成年人心智不够成熟的因素,这几件事很大程度上反映出的是当前社会里人性中私人价值的扭曲和社会价值的缺位。此外,还反映出对生命价值漠视的问题。在承认私人价值后,如何处理好私人价值与社会价值之间的矛盾,是新时期我国人际关系领域所面对的根本挑战。
解决方法:不可能再照搬儒家学说用伦理维系社会
解放新论:儒家是人伦关系和人际关系的集大成者,其“三纲五常”之说更成为维系传统中国社会稳定的重要根基。但儒家的东西能拿来解决当下的问题吗?
卢汉龙:儒家通过界定以家庭和血缘为核心的人伦关系并推及君臣等更广泛的领域,实现了社会稳定和政治统治。但传统中国是一个农业社会,这让依靠伦理来维系社会得以可能。而对于正在走出乡土中国走向现代性的当下而言,不可能再效仿或照搬儒家的这一做法。
一方面,依然要看到家庭和睦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在现代社会,家庭、家族等仍然有着重要的社会支持作用,如新加坡等国家在制定社会福利政策时就非常注意保护家庭,尽量发挥家庭在个人社会支持中的作用。但另一方面,现代社会是一个分工复杂的“超有机群体”,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和经济的发展等,其中所发生的人际纠纷、社会交往等的复杂程度远远超过传统社会,家庭伦理不可能适用于解决所有社会中人际关系问题,例如,现代社会中的经济关系、契约关系,就不可能用家庭伦理来解决,而必须依靠更多现代的方式如法律等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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