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挂羊头卖鼠肉” 折射食品安全监管漏洞

【案例】“挂羊头卖鼠肉” 折射食品安全监管漏洞

【百姓心声案例】

编者按:2013年5月2日,公安部公布了各地公安机关在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中侦破的十起打击肉制品犯罪典型案例。其中,2013年2月,江苏警方打掉的利用狐狸、水貂、老鼠等未经检验检疫的动物肉制品冒充羊肉售卖案例,尤其令人心惊、恶心。“挂羊头卖鼠肉”横行无忌,折射出监管缺位。鼠肉代替羊肉能顺利进入市场,其背后既有商家的利欲熏心,更存在着监管部门的不作为。监管部门如能恪尽职守、认真负责,很多食品安全事故是可以避免的。让我们共同关注本期经典案例。

【事件介绍】

2013年5月2日,公安部公布了在“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中侦破的10起肉制品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江苏无锡公安机关打掉一特大制售假羊肉犯罪团伙,犯罪嫌疑人卫某从山东购入狐狸、水貂、老鼠等未经检验检疫的动物肉制品,添加明胶、胭脂红、硝盐等冒充羊肉销售至苏、沪等地的农贸市场,抓获犯罪嫌疑人63名,捣毁黑窝点50余处,现场查扣制假原料、成品半成品10余吨。羊肉串你还敢吃吗?

犯罪嫌疑人否认用老鼠肉做原料

无锡特大制售假羊肉案一经披露,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央视记者在采访犯罪嫌疑人卫某时,他当即否认使用老鼠肉做原料。

据卫某介绍,他所在的展家村有多个制售假羊肉的作坊,原料多来自山东等地区。这些地区有许多养狐狸的养殖户,而这些养殖户主要为获得狐狸毛皮,剩下的狐狸肉经不法份子之手廉价出售。到了不法商贩的手中,加工成假羊肉贩卖获利。

在问到是否使用老鼠肉作为原料时,卫某当即否认。“没有,没有,我敢保证。我以人格担保,绝对没有。”对此,警方也表示,现场查处时确实没有看到老鼠肉。但审讯时,个别犯罪嫌疑人供述时表示,曾用过老鼠肉。

【新闻解读】

吐槽

“老鼠肉”是如何“溜”上餐桌的?

不可否认,要把老鼠窝端得一个不剩,或许并非易事,但这绝非鼠患肆虐的理由。无论怎样保持环境的清洁,还是各种防范措施,老鼠窝都难以消除殆尽,但可以保证免受鼠患之扰。对“黑作坊”的防范,也不妨效仿。例如,老鼠肉冒充羊肉,在黑作坊的造假环节,固然相对隐蔽,但既然冒充羊肉的老鼠肉迟早要进入农贸市场销售,在农贸市场的进入环节,显然绝非毫不设防,那么,如果说“挂羊头卖鼠肉”对于消费者来说,的确有些难于分辨,但对于农贸市场的监管和鉴定机构而言,恐怕多少应该体现出应有的专业,并履行好守门人的职责。农贸市场真若能守好门的话,“老鼠肉”连市场的门缝都难以挤入,又怎会溜上餐桌,形成产业呢?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