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网络监督正能量作用(2)

发挥网络监督正能量作用(2)

摘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随着传播技术的日新月异和新媒介的层出不穷,通过网络监督改进公共管理的例子也屡见不鲜,特别是网络反腐越来越显示出举足轻重的地位。

发挥网络监督正能量的着力点

网络监督尽管有缺陷,笔者认为其正面作用远大于负面作用。只要对其加以正确引导和规范,通过完善机制、加强制度建设等,就能发挥更大威力。

第一,善于利用网络迅速决策。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矛盾集中显现。在遇到突发事件时,传统媒体的报道速度一般比网络要迟缓,一些重大突发事件刚一发生很快就能传到互联网上。近年国内某些地区连续发生的一些重大事件都是当地媒体隐瞒,网上连续报道才使事件真相大白。领导干部善于利用互联网就能对突发事件及时反应、快速决策,往往能使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

第二,善于利用网络了解社情民意。领导干部不能满足于从传统媒体上获取信息,这样掌握的信息会有偏差,应该善于利用互联网,做到身入网、心进网,广泛听民意、访民情、集民智。一方面自然会拉近与民众的关系,提高政府公信力;另一方面能够及时捕捉社会矛盾的动态,获取真实的第一手资料,使政府决策或做出的工作部署更加体现时代特征、符合群众意愿、满足群众需要。

第三,善于利用网络发现腐败线索。在网络上,不管是信息的传播者还是信息的接受者都可以用一个或数个化名在网上活动,其真实身份都被隐藏起来,而不必受政治权力、经济集团、习惯势力或者传统观念的制约。由于网络空间的自由环境,网民能以匿名的方式举报、公布腐败事件,将腐败行为快速广泛地加以曝光。领导干部,尤其是纪检委等相关监督机构,要广泛关注网民所曝光的腐败犯罪行为,弄清真相,对腐败分子绳之以法。通过网络监督的巨大影响力给有腐败心理的人以极大的威慑力,促使其不得不收敛自己的言行,从而达到倡廉的目的。

第四,将网络监督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网络监督的风行,也反映出我们的监督制度还有待完善,网络反腐应成为制度反腐的补充。针对当前严峻的腐败形势,更需要通过顶层设计,将网络监督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通过完善网络监督的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好知情权与隐私权、合理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等诸多关系,实现网络监督的规范化,使正常开展监督者不必担心遭到打击报复,使散布虚假信息者受到应有惩处。一是确定政府在网络监管中的权力界限,使政府更好地尊重和保护好公民的网络监督权;二是规范网络举报和网络监督行为,明确网民网络言行的法律行为准则,确定网络媒体的责任;三是设立专门机构处理网络监督,规范网络举报信息的收集、处理和管理程序;四是建立举报人保护制度,确保被举报人的举报安全和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五是完善网络反腐的处理与反馈机制,启动必要的责任追究制度,确定时限办结,并按期反馈等。

(作者单位:河南省委党校)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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