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下一步改革的几个关键点

国有企业下一步改革的几个关键点

[摘要]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成绩巨大,但仍然处于攻坚克难阶段。国有企业下一步改革应该着眼于整个国民经济,继续明确国有经济的功能定位,深入探索国家管理国有企业的有效方式,进而实现国有企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兼容,有重点地在产业分布、董事会建设、高管薪酬、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使现代企业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全民所有的性质得到更好的体现。

[关键词]国有企业改革; 市场经济; 国有经济

国企改革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一论述对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引作用。目前,社会各界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问题一直有一些不同看法,对于如何体现国有企业性质、发挥国有企业作用、国有企业应该在哪些领域进行调整等问题的认识还有分歧。对于董事会建设、高管薪酬、福利以及经营信息披露等问题的改革还处于进行时。我国国有企业下一步改革的中心问题应是进一步明确国家设立国有企业的目标,确定各类国有企业的职能,探索国有经济的功能定位以及国家管理国有企业的有效方式,实现国有企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兼容。

一、国有企业改革尚未完成

经过多年改革,我国国有企业实现了从政府机构附属物向市场竞争主体的转变,在市场竞争中的生存和发展能力显著提高,但国有企业改革仍处于攻坚破难阶段。由于改革涉及的利益关系越来越复杂,先前改革带来的净收益呈现边际递减趋势,进一步推进改革的难度更大。例如,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够完善,一些名义上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也是貌似神非,深层次矛盾纵横交错在一起,许多深层次的问题还有待去探索解决。再如,如何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优化配置资源,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如何进一步分离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国有资产出资人究竟以何种方式和目标管理国有产权;如何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分配制度和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如何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更好发挥董事会作用;特别是如何深化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改革,遏制国有企业垄断利润和垄断福利问题;如何在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交易中做到规范有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等都需要进行深入探讨,才能取得共识,深化改革进展。此外,以往国有企业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忽略公有制的社会功能作用、片面追求盈利、追求集团利益的倾向,国有经济在促进公平分配和共同富裕方面的作用没有得到很好体现。这也是社会公众对国有企业意见比较大的原因之一。一些学者认为,我国国有企业还没有办成真正意义上的全民所有制企业。[1]金碚强调,国有企业改革不能只是停留于完成市场化和商业化的途中,蜕化而丧失公有制企业的良好性质,而必须以建立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客观规律和原则,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现国有企业根本性质的再塑造。[2]

解决上述问题客观上要求深化改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体现全民意志的新型国有企业。新型国有企业是现代企业制度基本定型,能够更好地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兼容,并在全民所有的实现方式、产权多元化、治理结构、收入分配、信息公开等方面更加完善的国有企业。

二、实现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更好的兼容

从现实经济看,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的兼容完全是可以存在的。问题只是在于如何形成两者有效兼容的可行方式。市场经济是一种主要由市场竞争主体——个人和企业决定生产和消费的经济制度。国有企业能否与市场经济结合关键要看其能否成为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只有国有企业成为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政府忠实履行竞争规则制定者和裁判员的职能,经济系统才能够通过竞争机制和价格机制进行调节并最终达到均衡,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虽然在历史、体制、经济发展阶段和文化理念上,中国与西方发达国家在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经济体制上存在社会性质的区别,但是,中国与西方发达国家都离不开国有企业,都面临着如何更好地经营和管理国有企业的课题。历次金融危机、经济危机以来,部分西方国家采取的国有化措施再次说明,西方市场经济尽管以私有制为基础,但私有制有其内在缺陷,国有经济仍然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3]国有企业可以在克服市场体制缺陷、保障市场经济有效运行以及应对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西方发达国家的国有企业可以与市场经济兼容,成为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我国的国有企业当然也可以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实现国有企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更好兼容,应该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通过改革使国有企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

首先,继续坚持和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国内外发展经验说明,没有任何经济系统可以完全依靠公共部门或完全依靠私有部门配置资源,其原因不仅是因为公共部门和私有部门决策各有优劣势,而且在于市场体制内在的缺陷。世界各国包括发达国家都或多或少拥有一些国有企业,就是因为国有经济与私有经济各有特点、优势与不足,国有企业能够承担私人企业无法完成的一些有利于社会的非经济目标。一个时期以来,国内外有一种主张取消国有企业、推行彻底私有化的思潮。他们认为,实行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制,可以使个人的潜能得到充分发挥,极大地提高经济效益,自动实现经济的均衡增长,促进社会发展,并有助于消除贫穷和落后。但是从国内外经验看,私有化在经济和社会领域也具有明显的负面作用。从经济角度看,私有化可以提高经济效益,但经济人的唯私利是图容易导致就业歧视和失业率提高、资源和环境的过渡掠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增加经济发展的社会成本,产生负的外部性。从社会角度看,私有化必然加剧贫富分化、劳资矛盾,甚至导致社会不安与动荡。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实行私有化引起的灾难,拉美国家受新自由主义影响而进行国有企业私有化导致的腐败和国有资产流失值得我国汲取。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兼顾公平与效率。

其次,进一步理顺和规范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关系。政企关系是任何经济体制都必须正确处理的一个基本关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不例外。政企不分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的一个根本性弊端。过去由于长期政企不分,企业实际上成了行政机构的附属物,中央和地方政府包揽了许多本来不应由它们管的事,而许多必须由它们管的事又未能管好。只有实现政企分离,才能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在上述思想的指导下,我国政府机构围绕政企关系进行了几次重大改革,主要是进一步把综合经济部门改组为宏观调控部门,调整和减少专业经济部门,加强执法监管部门,绝大多数行业逐步实现了政企分离。但仍有相当数量国有企业隶属于政府部门,政企分离的改革没有彻底完成。今后改革应该继续坚持政企分离的方向,进一步区分和规范政府作为市场监管者和调控者以及作为国有企业出资人的职能。作为市场监管者或调控者,政府应该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平等对待各类企业。作为出资人,政府可以行使相应的权能,但应该规范干预国有企业的领域和手段,超越私人投资的局限,兼顾国有企业的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避免过度追求自身经济利益而损害社会利益。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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