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解决“四风”问题最终要落实到群众工作上(2)

江西:解决“四风”问题最终要落实到群众工作上(2)

4.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问题,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社会生产力得到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幸福感与日俱增,但现实中“分配不公”、“两极分化”趋势并没有得到根本扭转,主要表现在城乡收入差距在扩大,地区收入差距比较明显,行业收入差距逐渐悬殊,不合理、不合法收入仍然存在。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已逐渐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一种强烈共识和共同期盼。能否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决定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党的十八大部署,应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应更加注重公平。深化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保护劳动所得。

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特别是遏制因制度不健全所导致的腐败收入、寻租收入和垄断性收入。通过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和转移支付,缩小城乡、区域收入差距;通过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适当限制高收入群体的增长,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加大税收对收入差距的调节力度,缩小不同收入群体的收入差距。

加强对低收入群体权益的保护和扶贫济困工作。实现共同富裕,必须着力解决低收入群体的困难,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从收入分配角度看,这一群体虽然具有劳动能力,但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收入水平比较低,他们的权益需要得到更多关注和维护。要通过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扶贫济困工作,在公共资源分配上向民生福利保障倾斜,不断改善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条件,减轻他们的生活负担,帮助他们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

5.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标本兼治、以治标促治本

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根本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

反腐败有治标和治本之分。在反腐败斗争中,治标一般指查办案件,惩处腐败分子;治本一般指源头治理,进行制度建设。治标和治本作为两种反腐手段,并不是截然分开的。治标并不是单纯办案,而是通过办案发现实际存在的问题和漏洞,然后有针对性地提出治本措施与对策。从这个意义上讲,不去治标、光想治本,治本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治本主要指预防,但也不是指被动地预防,也可以通过主动出击,“刮骨疗伤”,彻底根治一些问题。把握反腐败治标与治本的关系,须审时度势,抓住主要矛盾和主要问题。当前,是社会转型期,也是消极腐败多发期;是矛盾凸显期,更是权力寻租易发期,一些重大违纪案件影响恶劣,一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因此,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强调,反腐“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这无疑是反腐的重要策略。

反腐败标本兼治,以治标促治本,首先必须加大惩治力度,保持一种“高压态势”。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腐化堕落、渎职侵权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诸如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医疗、教育等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当前,要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对违反规定的不良作风、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必须抓住不放、坚决查处、一查到底,凡是查证属实、构成违纪违法的,都要依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只有对已经发生的腐败行为保持严打态势,从治标入手,才能震慑腐败、赢得民心,才能积小胜为大胜,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也才能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为整治腐败奠定更加牢固的基础。同时,要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出台一系列规范权力运作的措施和制度,增加权力使用和官员财产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作者系中共江西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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