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情·参与·反思 戴季陶与辛亥革命(4)

同情·参与·反思 戴季陶与辛亥革命(4)

其一,议会政治与民主选举。南北新旧政治势力相互妥协中建立起来的中华民国政府,其中隐含着巨大的矛盾和冲突。在以孙中山为首的新的政治势力看来,建立中华民国,就必须实行以议会为主导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政党轮替,地方自治,新闻出版自由,共和政治替代君主统治,民主政治取代君主专制;在以袁世凯为首的旧的政治势力看来,建立中华民国,只是一种政治统治的更替与政治权力的重新分配,什么三权分立,什么民主共和,都不过是形式与幌子,中国文化与传统的现实国情决定了中国只能是强人政治或权威政治,西方式的民主共和在中国缺乏基础和土壤。因此,在民国初年,两派围绕内阁制与总统制产生了激烈争论。革命派主张实行内阁制,目的是防止总统专权;袁世凯等主张实行总统制,要求议会依附总统,行政优先立法。对此,当时讨论极为热烈。戴季陶从革命者的立场出发,主张建立议会制度,实行一院制,现任官员不得担任议员。他说:“国会者,人民之发言及监督政府机关,而国家之立法机关也。故若不认国家之成立,由于民意,则亦己耳。若此论不能摇动,则国会之必非由纯民意组织而成者,必不能有国会之价值。且国会所以与行政机关并立,而行政官所以不能作议员者,其根据即在此。盖议会纯为代表人民之机关,议员纯为人民之代理者,其间决不带政府之臭味也。若其界限不明,则与政府机关之报纸舆论,实同一价值也。故主张一院制,实为根本上立论。今目中国,吾人所以主张一院制者,盖不欲于国民议会中再生一阶级。”(34)一院制即参议院,前提必须是“国民之正式选举”。他说:“以法理及办法论之,唯有先由各省全部改选议员,另组织新省议会,再由省议会互选议员,组织国会,然后国会之价值定,人民之公意合,庶稍有裨于共和前途,始能与共和之义符。”(35)戴季陶认为,成立国会是解决国政的前提条件。他说:“国会不成立,则国政无解决之一日”。(36)在此,戴季陶不断呼吁通过选举产生国会。他指出:“立宪政体之精神,无论为君主,为共和,莫不在于选举。故国会即为国家之精神,地方议会即为地方之精神。无完全之国会,则其国必为专制,无完全之地方议会,则其地方必为专制。若徒冒共和之名,而不实行正式选举,则较君主立宪之国,尚且不及,遑言共和?故今日而欲争理政务,使一切行政事宜,皆归于理,以洗旧日专制之毒,则非全国改弦更张,以组织正式之民选议会不可。”(37)因此,在国会没有产生之前,戴季陶不遗余力地鼓吹选举,认为如果解决了政治架构问题,不但能够调动民众的政治参与热情,而且其他诸如财政、军政、外交、内治等问题也能得到有效解决。他说:“虽然,今日之参议院,其形式上固立于立法之置位者也,则要求速议决选举法,而正式宣布之,而国会,而省会,而县会,皆一律组织完全,人们早一日实行选举,则对于国家之责任心,可日增高度。国家有正式之立法机关,则国家之组织,始可称完备。中央政府及各省之行政官厅,有监督之机关,则职权可易归统一,而后财政问题也,军政问题也,外交问题也,内治问题台也,始可相率就绪。”(38)戴季陶总结说:“由是观之,财政问题,为目前救亡之一大问题,而选举问题,实为中华民国建国根本上之问题。此二问题不解决,则一切问题,皆无从着手也。”(39)在权力架构上,戴季陶认为国会应该超过总统,总统不能有解散国会之权力,而应该受国会约束,“宁可议院专制”,“绝不能仍总统专制”。他说:“且此次《约法》所以不认大总统有解散参议院之权者,盖以吾国共和制度新立,国基未固,若与大总统以过大之权,恐且有野心家利用之,以帝制自为。今日吾国之状态,宁可议院专制,使法制有可改良之极,决不能仍总统专制,启后世专横之祸。”(40)戴季陶指出,实行政党政治是解决中国危亡的唯一途径。他说:“故欲救中国危亡,定政府之内讧,以唯一之政策,收健全之效果者,舍完全之政党内阁而外无他策。”(41)议会政治、政党内阁是民主宪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态度决定了其政治倾向。

其二,剖析同盟会。在戴季陶看来,一个真正的现代意义上的政党,必须有明确的主义、政见与政纲。通过认同相同的主义、政见和政纲,进而组成一个强大的团体,充分利用议会这个政治平台,阐发自己的主义、政见和政纲,使其在政治上有所作为。他说:“政党以政治为前提,即以政见相结合。故政党者,党于主义,党于政纲,而非党于人也。主义之发生也,每渊源于学说。而学说之发生也,更不能离乎事实。故政党之主义,即由政治上之经过或社会之研究而来者。主义既定,乃有政纲。政纲者,施其主义于政治上之纲要也。政纲既定,政策乃生。政策者,准据其主义,实行其政纲于政治上之方策也。”(42)当然,这是比较理想的政党。但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始终存在着截然相反的两种政党。一种是:“能于一切政治上之设施,细心研究而熟筹之,定公正之政纲,为健全之进行,则国民因政党诸公促进之力,获美善之法律政治,享自由、平等、博爱之福”;另一种是:“徒结虚名之团体,图党员之增多,而略于促进政治之方策,坐令政治上之实权实力,悉归诸野心家,或无政治能力者之手,将来之政治法律,仍腐败如曩者,而国民亦徒得共和之美名,受专制之实祸”。(43)

对于同盟会在近代中国革命中的作用与地位,戴季陶给予高度评价。他说:“同盟会者,中国之革命党也。在共和未成,同盟会未改为政党之前,同盟会所守之主义,日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三者而已。中国之革命,由于政治不良而生,而最能引起一般人民革命之思潮,即种族问题。是故中国革命之成功也,不曰‘革命成功’,而曰‘光复’,此二字实吾国革命史最特色之一也。又进政治革命,废君主而为共和,是亦主义贯通之一事实也。又进则社会革命,此即改为中华民国同盟会一政党后,所以执民生主义,即国家社会主义之所以也。”(44)

责任编辑:闫文刚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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