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环保局处罚央企,不该成为新闻(4)

【案例】环保局处罚央企,不该成为新闻(4)

打铁还需自身硬,环保局罚央企值得拍手叫好

长期以来,包括央企在内的大型国企,因其拥有巨大资产以及为地方常年输送利税等光环,往往受到地方政府的格外宠爱和特殊待遇,在发展围绕经济的大背景下,这种宠爱无可厚非,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在扭曲政绩观的指引下,逐渐将宠爱变成了溺爱,于是一些大型国企“理所应当”的成为了污染大户,地方政府也“顺其自然”的为其大开绿灯,大型国企的“理直气壮”和地方政府监管的形同虚设共同的导演了环保执法“抓小放大”的畸形魔咒。

日益严峻的环境压力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可承受之重”,让“美丽中国”从蓝图变成可行现实,让绿色崛起的“中国梦”从文件精神走进百姓生活,已经是大势所趋。在新时代背景下,切实改善生态环境,真正做到“青山绿水”和经济发展共存,一视同仁的执法不可或缺。然而在地方利益被企业利益、部门利益所绑架的今天,能否给环保执法松绑,让公共利益落地,考验的是发展决心、拷问的是执政良心。

安庆市环保局给央企开罚单,不但给环保执法松了绑,更彰显了地方政府让公共利益落地的决心。“君子弃瑕以拔才,壮士断腕以全质”,在中央提出“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时代背景下,这种积极尝试让我们看到了地方政府在地方政绩和公共利益面前的果断取舍,更让我们看到了环保机关正视职责的执法良知和环保监管体制走向正常的不绝希望。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在环境法律面前,没有什么央企、民企之分,这是建设绿色中国的客观要求,更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经之路。在这条路上,安庆市环保局敢为人先、率先垂范,各地方政府更应时不我待,因地制宜的将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与软环境建设结合起来,真正使“打铁还需自身硬”的理念深入人心,落实并见效在基层。只有这样才能让行政执法服众,才能真正力促社会公平正义,也只有这样,我们的“中国梦”才会是绿色的“中国梦”、和谐的“中国梦”。

地方环保局罚央企,做了该做的事

安庆市环保局做了该做的事,在环境法律面前,没有什么央企、民企之分。地方环保部门依法行政,就应该向央企的污染开出罚单。

安庆市环保局向中石化安庆分公司开出9万元罚单。这是安庆石化建厂近40年来,收到来自属地环保部门的第一张罚单,在当地被评价为“动了真格”。

一张区区9万元的罚单,就被看作是“动真格”,可见地方环保监管央企污染之难。长期以来,在环保执法中,地方环保局动不了大型国企,尤其是央企,这似乎成了一个魔咒。

例如山西长治市苯胺泄漏事故发生后,当地环保局就表示,污染企业自己有监测,自成体系,“说白了我们地方上对人家管不着。”2012年,环保部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督察组检查时发现,中石化多家炼油企业成了环境违法行为或安全隐患的重灾区。广东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局长周全在督察组反馈会上拍案而起,痛斥央企无视法律的底气何在。而根据2012年环保部公布的八大央企污染减排结果,中石油排放不减反增。凡此种种都表明,一些大型国企成为无人敢惹的污染大户,地方政府的监管形同虚设。

包括央企在内的大型国企,拥有巨大资产以及为地方常年输送利税等光坏,地方往往宠爱有加,不惜给予特殊待遇,例如,安庆石化总经理王彪同时兼任安庆市委常委。在此情况下,我们就不难理解,安庆石化为何建厂近40年都没收到环保罚单了。

环保执法需要获得来自地方政府的积极支持。而地方利益不能被企业利益、部门利益所绑架,公共利益才应是核心所在。让“美丽中国”从蓝图变成可行现实,恰恰需要的是各地摒弃以往“先污染后治理”的补丁式思维,必须全力治理环境污染现象,逐步偿还历史积账。动辄埋怨管不了央企,这不过是一些地方政府的托词而已。

在环境法律面前,没有什么央企、民企之分。地方环保部门依法行政,就应该向央企的污染开出罚单。安庆环保局向央企开罚单,只是做了应该做的事情。由此,更应该看到,有多少地方环保局该做的事情没有去做。

对于央企而言,自身的社会责任感不能被稀释。央企应谨记自己所享有的种种政策扶持,主动承担起保护环境的公共义务。不少央企动辄以“关系到国计民生”,作为产品涨价或向国家索要补贴的理由。那么在环境保护这一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就不能采取双重标准,否则有愧于政府重托与社会伦理。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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