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的历史经验和规律性(5)

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的历史经验和规律性(5)

二、俄国公社是作为与西欧相区别的特殊形态来考察的

在俞著中,所谓“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东方社会理论”所涉及的主要是俄国公社的命运问题;而马克思和恩格斯恰恰没有把俄国归入“东方天国”和“亚细亚”之中。马克思关于俄国公社问题的论述,初见于1877年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其后见于1881年3月给俄国民粹派社会主义者查苏利奇的复信和初稿;最后又见于1882年1月和恩格斯合写的《资本论》俄文版序言。恩格斯对俄国公社问题作了更多和更深入的考察,其中包括:1875年和1894年对俄国社会问题的考察(特别是针对民粹派学者特卡乔夫的批判);1892年和1893年致俄国民粹派社会主义者丹尼尔逊的信。问题的核心是,以土地公有制为基础的俄国以及和俄国相似的国家,是否有可能走上免受资本主义苦难的发展道路。俄国的确处在西欧的东方,但是,在马克思和恩格斯那里,俄国公社不是作为“东方”问题来考察的;对俄国公社前途和命运的考察,其着眼点完全不同于对以印度为代表的“东方天国”的考察。撇开这些不论,把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俄国公社问题的论述,视为包括中国在内的“东方国家”“可以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理论依据,至少是一种误解。马克思的主要观点可以归结如下:

1.马克思认为俄国公社具有一定特殊性和两种可能的前景

在向资本主义发展的进程中俄国公社的变革不同于西方的运动。马克思说,在西方的运动中,问题是把一种私有制形式(以自己的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变为另一种私有制形式(资本主义私有制)。相反,在俄国农民中,则是要把他们的公有制变为私有制。可见,《资本论》既没有提供肯定俄国农村公社有生命力的论据,也没有提供否定农村公社有生命力的论据。但可以确信:这种农村公社是俄国社会新生的支点。不过,要使它能发挥这种作用,首先必须排除来自各方面的破坏性影响,然后保证它具备自然发展的正常条件。[4]774-775但实际情况是,俄国农村公社并不具备“自然发展的正常条件”,“来自各方面的破坏性影响”与日俱增。

俄国公社和未来社会具有形式上的共同点和相似性。马克思说,农村公社的发展是符合我们时代历史发展的方向的,因为致命的经济危机将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终结,现代社会将回复到古代类型的高级形式,回复到集体生产和集体占有。[4]769-770在马克思看来,“高级形式”的未来社会和古代类型的农村公社具有形式上的相似性,因此,这种“回复”是“否定的否定”。但是,一方面,当时的经济危机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还不是“致命”的;另一方面,古代类型的农村公社和“高级形式”的未来社会有天壤之别,前者不可能直接转变为后者。

19世纪70年代的俄国公社面临两种可能的选择和两种可能的结局。马克思说,车尔尼雪夫斯基在他的文章中研究了这样一个问题:俄国是应当像它的自由派经济学家所希望的那样,首先摧毁农村公社以过渡到资本主义制度呢,还是与此相反,俄国可以在发展它所特有的历史条件的同时取得资本主义制度的全部成果,而又可以不经受资本主义制度的苦难。他本人表示赞成后一种解决办法。马克思的结论是:如果俄国继续走它在1861年所开始走的道路,那它将会失去当时历史所能提供给一个民族的最好的机会,而遭受资本主义制度所带来的一切灾难性的波折。[4]340马克思进一步指出,俄国公社之所以能够保留下来,是因为它具有不同于古代公社的某些特征,并作为集体生产的因素。俄国公社具有生存和解体的二重性,因而有两种可能的选择和两种可能的结局。一切都取决于它所处的历史环境。如果条件具备,俄国公社有可能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把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的成果用到公社中来。[4]761-767因此,它能够成为现代社会所趋向的那种经济制度的直接出发点,不必自杀就能开始获得新的生命。[4]770-771然而,俄国当时已经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历史环境”最终迫使俄国公社“自杀身亡”了。

处于危险境地的俄国公社只有通过俄国革命才能挽救。马克思说,现在俄国公社的存在本身由于强大的利害关系者的阴谋(国家的直接搜刮,侵入公社的资本家、商人及土地所有者的剥削,内部利益冲突的损害)而处于危险境地。要挽救俄国公社,就必须有保证农村公社自由发展的俄国革命。[4]772-7731882年,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俄文版序言中共同指出:“《共产党宣言》的任务,是宣告现代资产阶级所有制必然灭亡。但是在俄国,我们看见,除了迅速盛行起来的资本主义狂热和刚开始发展的资产阶级土地所有者外,大半土地仍归农民公共占有。那么试问:俄国公社,这一固然已经大遭破坏的原始土地公共占有形式,是能够直接过渡到高级的共产主义的公共占有形式呢?或者相反,它还必须先经历西方的历史发展所经历的那个瓦解过程呢?”“对于这个问题,目前唯一可能的答复是: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么现今的俄国土地公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3]251但是,所有的“假如”并没有成为现实。西方的无产阶级革命迟迟没有发生,而后来当俄国革命发生的时候,俄国公社早已经解体了。

可见,马克思关于俄国公社前景的论述,一开始就是不确定的;马克思和俄国民粹派社会主义者希望得到的结果,完全是建立在假设条件的基础之上的,且所有的假设均未成为现实。因此,这些论述根本够不上科学意义上的理论——基于现实经济条件的规律性的认识。如果把这些论述作为“马克思主义东方社会理论”的重要内容,实在是太不严肃了。

2.恩格斯认为陷于解体的俄国公社的唯一出路是发展资本主义

恩格斯对俄国公社问题的关注比马克思早几年,虽然起初并没有排除俄国公社继续保存和走上非资本主义发展道路的可能性,但他一开始就是作为民粹派社会主义批判者的面貌出现的。恩格斯的主要观点如下:

在俄国公社的基础上不可能实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立社会主义制度。1874-1875年,恩格斯在《流亡者文献——论俄国的社会问题》一文中说:“俄国农民在摆脱农奴从属地位以后的处境已经不堪忍受,不可能长久这样继续下去,而仅仅由于这个原因,俄国革命正在日益迫近——这都是显而易见的事情。问题只在于这个革命的结果可能怎样,将会怎样?”特卡乔夫认为,这将是“社会主义革命”,它将在我们西方还没有实现以前,就在俄国实现西欧社会主义所追求的那种社会形式——而且是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只是零星出现并且还处在低级发展阶段上的社会状态下来实现。这一点所以成为可能,是因为俄国人可以说是社会主义的选民,而且他们还有劳动组合和土地公社所有制。[4]276对此,恩格斯指出:“劳动组合是一种自发产生的,因而还很不发达的合作社形式,并且也不是纯粹俄罗斯或纯斯拉夫的合作社形式。在凡是需要的地方,都建有这种合作社……这种形式在俄国占有优势当然证明俄国人民有着强烈的联合愿望,但这还远不能证明他们靠这种愿望就能够从劳动组合直接跳入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4]278“土地公社所有制这种制度,我们在从印度到爱尔兰的一切印度日耳曼语族各民族的低级发展阶段上,甚至在那些受印度影响而发展的马来人中间,例如在爪哇,都可以见到……在西欧,包括波兰和小俄罗斯在内,这种公社所有制在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变成了农业生产的桎梏和障碍,因而渐渐被取消了。相反地,在大俄罗斯(即俄国本土),它一直保存到今天,这首先就证明农业生产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农村社会状态在这里还处在很不发达的阶段,而且事实上也是如此。”[4]280“俄国的公社所有制早已度过了它的繁荣时代,看样子正在趋于解体。但是也不可否认有可能使这一社会形式转变为高级形式,只要它能够保留到条件已经成熟到可以这样做的时候,只要它显示出能够在农民不再分开而是集体耕作的方式下向前发展;就是说,有可能实现这种向高级形式的过渡,而俄国农民无须经过资产阶级的小土地所有制的中间阶段。然而这只有在下述情况下才会发生,即西欧在这种公社所有制彻底解体以前就胜利地完成无产阶级革命并给俄国农民提供实现这种过渡的必要条件,特别是提供在整个农业制度中实行必然与此相联系的变革所必需的物资条件。可见,特卡乔夫先生断言俄国农民虽然是‘有产者’,但比西欧没有财产的工人‘更接近于社会主义’,完全是胡说八道。恰恰相反。如果有什么东西还能挽救俄国的公社所有制,使它有可能变成确实富有生命力的新形式,那么这正是西欧的无产阶级革命。”[4]282恩格斯在这里明确指出,俄国有可能发生的革命,只能是资产阶级革命,而不是社会主义革命。能够挽救正在趋于解体的俄国的公社所有制的,只能是西欧的无产阶级革命。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