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的历史经验和规律性(9)

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的历史经验和规律性(9)

(二)把俄国和中国归入东方国家缺乏前后一贯的依据

如前所说,列宁和斯大林所说的“东方国家”和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东方国家并不一致——虽然都是相对于西欧(欧洲)来说的。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的东方国家,首先是从自然地理特点和农业发展的需要来说的,指处于高原地带、干旱少雨、客观上需要社会统一兴建水利工程的国家;这一特点决定了,需要在原始类型的农民公社或农民村社的基础上,建立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这些国家集中在北非、西亚和南亚一带,而不包括俞著所说的俄国和中国。恩格斯在考察俄国公社问题时,把这种公社形式同样看作是“东方专制制度”的基础。[4]280;在这一点上和印度村社制度具有类似性。不过,第一,在这两个国家,作为“东方专制制度”的基础的农民公社,形成、保存和解体的原因并不相同;第二,所考察的问题也不同。列宁和斯大林所说的东方国家,更多的是从社会属性来说的,指的是受西方奴役的亚洲国家(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特别是其中的大国——中国、印度和波斯。从社会属性来说,俄国不属于被西方奴役的国家;从地理位置来说,俄国人口的主体、经济的重心和政治的中心都在欧洲。因此,列宁和斯大林都没有把俄国本身列为东方国家,而是视为西方和东方的“桥梁”。由上可见,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并不存在一个前后一贯和涵义一致的“东方国家”。这样一来,所谓“马克思主义东方社会理论”和“马克思主义东方学”也就失去了理论前提。

(三)列宁和斯大林所说的东方国家大都未走上他们期望的发展道路

列宁提到的东方国家有印度和中国,斯大林提到的东方国家包括中国、印度、波斯、埃及、摩洛哥。它们大都经历了反对帝国主义的民族解放运动和民主革命运动,但除了中国以外,它们当时都没有加入“全世界社会主义革命的运动”,它们的发展道路各不相同。中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俄国为榜样,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以后建立了新中国,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印度曾经是英国的殖民地,1947年结束了英国的殖民统治,1950年建立了共和国,但却顺势走上了和西方国家类似的资本主义发展道路。波斯(伊朗)曾经是俄国和英国的势力范围,具有半殖民地性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伊朗独立,但成为君主立宪国家。1979年霍梅尼领导的伊斯兰革命推翻了巴列维王朝,建立了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实行政教合一、神权高于一切的政治制度。埃及曾经先后被法国和英国占领,1922年成为名义上的独立王国。1953年废除君主制,成立埃及共和国,1956年真正独立。埃及长期实行一党(阿拉伯社会主义联盟)专政,强人政治(纳赛尔,萨达特,穆巴拉克),国有经济掌握经济命脉,但并没有真正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相反,却走上了亲西方的道路。摩洛哥帝国从15世纪就遭到西方列强入侵,成为多个国家的“保护地”,1956年宣布独立,1957年改名摩洛哥王国,实行君主立宪制。至于世界其他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多半属于亚非拉国家),它们既不属于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东方国家,也不属于列宁斯大林所说的东方国家。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在民族解放运动风起云涌的年代,它们纷纷独立(至少是形式上的独立)。但是,真正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屈指可数。总之,列宁和斯大林所说的东方国家大都未走上他们期望的发展道路,因此,所谓“东方社会主义”是不能成立的。

实践证明,人类社会的发展是有规律可循的,但发展道路可以不同——特别是在人类社会的第二阶段(物的依赖关系阶段)。但是,一方面,有可能走上特殊的、非西方式发展道路的国家,并不仅仅是“东方”国家或亚洲国家;另一方面,东方国家中有条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仅仅是个别国家。因此,力图把世界上走上非西方式发展道路的国家都纳入到“东方社会主义”之中,是不科学的。既然如此,俞著的“马克思主义东方社会理论”就不过是一个虚构而已。

五、对列宁和斯大林的传统社会主义理论需要再认识

俞著在其“马克思主义东方学”中,既充分肯定了列宁和斯大林的“东方社会理论”,也充分肯定了“斯大林社会主义模式”——传统社会主义的典型代表。但实践并没有对其提供有力的支持。一方面,苏联和东欧等一大批社会主义国家重新回归到资本主义道路,它们不仅放弃了传统社会主义,而且从根本上放弃了社会主义道路本身;另一方面,中国正在进行从传统社会主义向新型社会主义转变的“第二次革命”。因此,对于马克思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来说,与其把亚洲和东欧国家的社会主义运动和发展道路,随心所欲地归结为“马克思主义东方社会理论”、“马克思主义东方学”和“东方社会主义”,倒不如重新回顾和反思列宁和斯大林传统社会主义理论中的一些重要观点,研究和总结十月革命以来落后国家在选择发展道路方面的历史经验。到现在为止,我国的理论界恰恰缺乏这方面的深入研究。这里尝试提出如下几个理论认识问题。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