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的历史经验和规律性(11)

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的历史经验和规律性(11)

(二)落后国家能否“跨越资本主义”而直接建立社会主义制度

长期以来,不少学者(包括俞著)都声称,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论述,不仅俄国公社可以“跨越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而且所有落后国家都可以“跨越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我们将其概括为“跨越论”。这种在理论界占支配地位的观点首先来自对马克思和恩格斯有关论述的误解和窜改;而这种观点的形成则有下述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列宁认为:“在先进国家无产阶级的帮助下,落后国家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过渡到苏维埃制度,然后经过一定的发展阶段过渡到共产主义。”[7]279这里所说的“落后国家”指的是没有经过资产阶级革命的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而“先进国家”显然指的是苏联。二是两次世界大战以后,一些国家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成为“社会主义国家”,人们以此为根据认为,“跨越”具有现实可能性。对此,我们应当加以澄清,“跨越论”是不能成立的。

首先,所谓“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违背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原意。马克思曾就俄国公社的命运和发展道路问题指出,从历史的观点来看,俄国农民公社的解体具有必然性。但他同时指出,俄国公社和古代公社相比有一定的特殊性,具有生存和解体的二重性,因而有两种可能的选择和两种可能的结局。一切都取决于它所处的历史环境。如果内外条件具备,俄国公社有可能“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把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的成果用到公社中来。[4]761-767这里需要澄清的是,第一,马克思从来没有说过俄国公社可以“跨越”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而只是说过有可能“不通过”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前者是一些学者窜改原话并强加于马克思的。前者指的是,在俄国公社的基础上,可以跨越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直接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后者指的是,俄国公社有可能不经受资本主义的苦难和屈辱而继续向前发展,经过一系列的过渡走一条非传统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第二,即使是“不通过卡夫丁峡谷”,也只是缺乏现实条件的愿望和设想而已。如前所述,起初,恩格斯也同样抱有马克思那样的希望;但情况的发展变化很快使他放弃了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第三,即使“不通过卡夫丁峡谷”成为可能,也并不意味着俄国公社可以直接产生社会主义制度。恩格斯说,较低的经济发展阶段解决只有高得多的发展阶段才产生了的和才能产生的问题和冲突,这在历史上是不可能的。单单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和共同使用这一个共同特性并不会使较低的社会形式能够从自己本身产生出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后者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最独特的最后的产物。[6]442-443第四,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俄国公社问题的论述和设想,不适用于一般落后国家。如前所述,马克思恩格斯之所以曾经认为俄国公社有可能“不通过卡夫丁峡谷”,主要是因为俄国公社保存了氏族制度和土地公有制。恩格斯明确指出,当西欧各国人民的无产阶级取得胜利和生产资料转归公有之后,那些刚刚进入资本主义生产而仍然保全了氏族制度或氏族制度残余的国家,可以利用公有制的残余和与之相适应的人民风尚作为强大的手段,来大大缩短自己向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过程。但这方面的必不可少的条件是:目前还是资本主义的西方做出榜样和积极支持。只有到那个时候,这些落后的国家才能开始这种缩短的发展过程。这不仅适用于俄国,而且适用于处在资本主义以前阶段的一切国家。[6]443显然,这对于那些虽然落后但没有保全氏族制度和土地公有制的国家,是不适用的。第五,俄国公社的注定灭亡和俄国向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关于俄国公社问题的论述失去了直接的理论指导意义。恩格斯明确地指出,深深陷于解体的俄国公有制从那时以来已经又向前迈了一大步。随着农民的解放,俄国进入了资本主义时代,从而也进入了土地公有制迅速灭亡的时代。现在世界上也没有一种力量能在俄国公社的解体过程达到一定深度时重建俄国公社。在这种情况下,就只有一条出路:尽快地过渡到资本主义工业。[10]444-451在俄国,从原始的农业共产主义中发展出更高的社会形态,也像任何其他地方一样是不可能的,除非这种更高的形态已经存在于其他某个国家并且起着样板的作用。俄国就只能二者择一:或者把公社发展成这样一种生产形式,这种生产形式和公社相隔许多中间历史阶段,而且实现这种生产形式的条件当时甚至在西方还没有成熟——这显然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或者向资本主义发展。至于说到公社,那末只有在其成员间的财产差别很小的条件下,它才可能存在。这种差别一旦变大,它的某些成员一旦成为其他较富有的成员的债务奴隶,它就不能再存在下去了。恐怕俄国公社这一制度注定要灭亡。[2]558-561可见,关于俄国公社的命运和发展道路问题,早在一个世纪以前就已经画上了句号,当时的“设想”也完全“作废”了,根本不能作为今天解决落后国家问题的理论依据。那些至今仍然坚持“跨越论”的学者,一开始就有断章取义和为我所用之嫌。

其次,按照唯物主义历史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人类历史上是不可跨越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所以不可跨越,是因为资本在人类历史上具有不可缺少的历史作用。马克思指出:“资本的伟大的文明作用”在于:它创造了这样一个社会阶段,与这个社会阶段相比,以前的一切社会阶段都只表现为人类的地方性发展和对自然的崇拜。只有资本才创造出资产阶级社会,并创造出社会成员对自然界和社会联系本身的普遍占有。资本按照自己的趋势,既要克服民族界限和民族偏见,又要克服把自然神化的现象,克服流传下来的、在一定界限内闭关自守地满足于现有需要和重复旧生活方式的状况。资本破坏这一切并使之不断革命化,摧毁一切阻碍发展生产力、扩大需要、使生产多样化、利用和交换自然力量和精神力量的限制。[5]393所有制和劳动的分离(这既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前提,也是它的主要特征),是生产条件的所有制转化为公有制的“必要过渡阶段”。而只有改造为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的所有制,劳动的异己的所有制才能消灭。[13]21从历史上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这种主体和客体的颠倒(物支配人,而不是人支配物),是靠牺牲多数来强制地创造财富本身,即创造无限的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必经之点”,只有这种无限的社会劳动生产力才能构成自由人类社会的物质基础。这种对立的形式是“必须经过”的。这是人本身的劳动的异化过程。[14]49那些坚持“跨越论”的学者们,应当认真研读和细心领会这些充满唯物史观的见解。

最后,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的后发展国家并没有“跨越”资本主义发展阶段。两次大战以后,产生了不少“社会主义国家”。在“跨越论”者看来,这些国家已经“跨越”了资本主义发展阶段。在传统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都曾经尝试消灭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都力图跨越资本主义,结果都失败了。其实,这些国家并没有建立起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那种意义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而只是走上了一条特殊的发展道路——社会主义道路。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后发展国家,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仍然处在人类社会的第二阶段(物的依赖关系阶段),它们不过是以特殊的发展道路,完成第二阶段的历史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初级阶段,就是这样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私有制经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市场经济形式的存在,不仅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必要的。落后国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本身,并不意味着已经“跨越”了资本主义,也不可能消灭资本主义。相反,在它的初级阶段,还必须有节制地利用和发展“资本的生产力”。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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