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忆安:倡议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打击谣言,护航舆论。
谣言对社会的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对这一点,世界各国都有共识。基本上,各国法律中都有专门针对造谣中伤的条款。我国也早有这方面的立法。但从我国具体的现行法律来看,针对造谣的条款存在两方面的问题。
一方面,针对个人的谣言,适用的是诽谤罪,这个罪不是公诉的,需要被谣言伤害的人以个人身份起诉。很多个人受到谣言伤害后,或者出于怕麻烦,或者由于谣言的伤害作用不太明显,没有真的去起诉造谣者。这就让很多造谣者逍遥法外。
另一方面,针对历史的和整个社会的谣言,如果没有达到寻衅滋事罪的程度,执法机关对造谣者最多只能除以行政拘留。造谣者付出的代价太轻。而且在法律条款中,对什么是谣言缺乏具体的认定标准。执法机关执行起来难度非常大。
要切实可行的打击网络谣言,必须从网络环境的具体情况出发,有针对性的进行立法。只有有法可依,执法机关才能切实可行的发挥作用。因此我倡议尽快制定相关法律。
(本文选编自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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