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是,梯次退票费收取比例标准是怎么算出来的,要向公众公开并说明,而不能揣在兜里不“晒”出来,让公众不明不白的接受“梯次退票规则”。
据悉,梯次退票分三个档次:一者,票面乘车站开车前48小时以上的,退票时收取票价5%的退票费;二者,开车前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退票时收取票价10%的退票费;三者,开车前不足24小时的,退票时收取票价20%退票费。从时间节点设置来说,没什么问题,因为时间越充裕,退票越有可能重新卖出去,浪费的可能性小,反之也成立。
值得关注的是,在三个时间节点范围内,铁路部门提出的梯次退票费比例是否合适,当下没有说明理由,也留下了信息空白,公众对梯次退票费收取比例一头雾水。比如,梯次退票费收取比例是怎么算出来的,是否具有合理性,需要向公众公开并说明理由,也应该让公众知道,而不能蒙在鼓里。
笔者认为,一者,梯次退票费的收取比例必须符合一般性客观事实,能让人信服,而不至于让人觉得太离谱;二者,公众对梯次退票费收取比例是如何算出来的,有知情权,不应该把公众变成“不明真相的群众”;三者,退票费收取一定退票费,铁路部门与乘客要相互支持和配合,所以,事先公开收取梯次退票费比例的理由、计算方法,才便于实施,也才能更好的执行,如果事先没有让乘客心服口服,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就会遇到阻力,给工作带来麻烦,并人为制造社会麻烦乃至社会矛盾,这既是乘客不愿看到的,相信,也是铁路部门腻主其工作人员不愿看到的。
调整火车票退票费先要公开退票损失
相比旧的退票方案,梯次退票显然更灵活了,但退票费也涨了。据悉,铁路部门回应称,实行梯次退票方案的目的在于引导旅客提前退票,加快车票周转,让二次购票时间更加充裕,方便其他旅客出行。这一做法的确能方便旅客二次购票,但合理性值得商榷。
早在2007年就有专家透露,国家发改委曾召集铁路、民航召开会议,最后得出的结论显示,收取退票费是没有依据的。尤其是在春运期间,铁路是满员而且是超员的,不存在空位的问题,也就不存在损失。这一说法的确很有道理。尽管数据显示,今年春运期间日均退票量是日常退票量的3倍,同比增长110%,退票时间也集中在开车前24小时以内。但退票量增加的原因并不是5%的退票费太少,而是春运期间购票旅客太多,基数大,自然退票多。
可以说,相比现在按5%计收、最低按2元计收,9月1日起实行梯次退票方案后,铁路部门能从退票费上“收获”更多,春运期间更是如此。道理很简单,旅客退票之后,很多票要么及时能卖出去,要么在下一站能卖出去,这样,退票费就变成了铁路部门的部分利润。
而且,在原国家计委2003年下发的《关于规范运输业退票费有关问题的函》中,就明确提出“旅客提前要求退票,而运输企业能够再次发售的客票,原则上不应收取退票费。”既然有这样的表述,也说明退票不一定会让铁路部门损失。既然如此,那么,无论是收取5%、10%还是20%的退票费,都可能有一定赚钱的空间。很显然,铁路部门从退票费上赚钱,公众难以认可,因为铁路毕竟是国家投资的“人民铁路”。
退一步说,假如铁路部门的确因为乘客退票造成一定的损失。公众也想知道,究竟多少退票能够再次发售,多少退票不能再次发售?退票问题究竟给铁路部门带来多少损失?如果能够公开这些数据,并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决定退票方案,无疑效果会更好。遗憾的是,调整退票方案更像一本“糊涂账”,铁路部门是否稀里糊涂收费不得而知,但乘客稀里糊涂掏退票费却是事实。
笔者并不是反对收取退票费,也不反对实行梯次退票方案,但希望铁路部门以充分的理由、合理的方式来收取退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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