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学习包厢”里我们学到了什么?(3)

【案例】“学习包厢”里我们学到了什么?(3)

【观点争锋】

支持:“学习包厢”未必就是“见钱眼开”

高校图书馆设立“学习包厢”已非新鲜事儿,两年前,就有媒体披露烟台大学图书馆“生财有道”,月租60元提供“考研包厢”。尽管听闻这种做法,一些网友称之是“大学变味儿”的表现,并质疑其“利用公共资源,提供差别服务”云云,我却仍然想说:“学习包厢”未必就是“见钱眼开”。

应该说,高校图书馆提供收费的“学习包厢”好不好,最有话语权的并非旁观者,而是大学生。而无论是先前报道过的烟台大学“考研包厢”,还是如今吉林省内一些高校的“学习包厢”,其受大学生们的欢迎程度,从“一室难求”的抢手之状已可见一斑。除去“钱”的因素,就不得不承认,这种相对宁静、安全,且能免去“抢座”之劳的学习空间,肯定是有利于给租赁者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否则也就不会出现大学生私下加价转租的“炒包厢”需求了。

具有一定“私享”性质的高校图书馆“学习包厢”,当然不能回避向大学生额外收费的问题。不过实话实说,月租60元也好,包年800也罢,每天分摊下来,也就是两三元的花费。而既然学校提供了网线、电风扇等的相关设施,适当收取一定的“特服”费用,这与“见钱眼开”根本不能相提并论。因此,像吉林省那样,以政府文件的方式,专门规定“研究生学习间使用费,80元每月”的硬性标准,反倒是种既满足现实需求、又保护学生利益的可取做法。

高校图书馆开设“学习包厢”的最大疑点,其实不在收取适当的管理费用,而是有了这种“生财之道”,会不会催化某些学校“压缩公共资源,谋求赢利服务”的创收冲动。人们当然不必急于否定高校图书馆的“学习包厢”,但也必须以更为明确的措施和标准,来避免“包厢开发”无节制,免费空间遭蚕食。譬如,图书馆免费学习空间与“包厢区域”的各自比例,最好不要模糊掌握,而应公开展示。不然的话,面对学生私下加价转租的“利好形势”,就很难相信校方会甘愿“油水”旁落。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给高校图书馆“学习包厢”一个名正言顺的存在理由,或许更有利于确保它与免费学习空间的和谐相处。一来,某些有意设立“学习包厢”的高校图书馆,就不用躲躲闪闪地靠打“擦边球”来开展类似服务,让包厢设施更显规范与统一;二来,确定了能建多少“学习包厢”,实际上也等于使免费空间不用担心被过度压缩和占用。这样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合理分类”,显然要比墨守成规地虚拟坚持“一律平等”更为务实。

反对:设“学习包厢”是破坏教育公平

从记者了解到的“学习间”收费情况来看,几乎是一笔糊涂账:一是林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正文中,并未找到有关“研究生学习间使用费”的字样。而独只吉林省物价局有此类字样。二是吉林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则表示不是很清楚这个政策的初衷。对于“研究生学习间”的设置标准及比例控制,目前也无详细规定。将就这一情况进行调研,逐步完善高等学校教育收费政策。一个出台政策的部门居然不清楚具体的情况,文件存在多处矛盾,在收费“合法”性上就很站不住脚。

这么多年来的“学习包厢”收费相信随着有关部门的介入,定会查个水落石出有个明确的说法。这暂且不论,单单从高校这项收费设置上就有违公平教育精神,难逃利益冲动的嫌疑。

毋庸置疑,作为一所高校的图书馆其相关配置应该属于公共教育资源配置性质,应该对每一个大学生公平开放。设置“学习包厢”必然会挤占其他大学生的资源空间。

高等学校向学生收取的“学间费”美其名曰“服务性收费”,必须严格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的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严禁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尽管这样,也难令人信服。这是高校人为“隔离”出来的一项收费,类似于巧立名目收费了。难道高校对学生的服务,还要分个彼此三六九等吗?

对收费生的特殊贵宾服务也就意味着对非收费生的淡化服务。如果办了收费的学生不去包间学习,也得空在那里白白地浪费,而没购买包间的学生想去利用却没有资格,这是极不公平的。

而且,从实质上看,能否用“学习包厢”取决于是否付费,只关乎贫富不关乎平等。也就是说只要有钱,就有资格拥有。对那些没钱的贫困大学生而言,只能造成一种“贫富不均”的伤害,有的还会激化学生间向钱看的攀比心理。

均衡教育资源是国家一再提出的方针政策,高校也应该如此。人们感叹读不起高校的今天,高校更应该去处不合理的各种乱收费。“学习雅座”、“学习包厢”但从名字上看就有点像社会娱乐场所的做法,名不正则言不顺,这样的收费服务实是破坏均衡教育之举,理应刹住。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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