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进银行改密码”是制度问题更是权利问题
细究起来,一个直接的问题就是:银行眼中的制度是用来服务顾客的,还是用来刁难顾客的?何以在银行眼中天经地义的制度,在顾客眼中成了冰冷的、玩弄顾客的怪胎?对工作人员来说,执行“死规定”或许没有过错,但要认识到,“死规定”也是要为顾客服务的,否则无论规定多么“死”或者多么美好,都是空中楼阁,乃至是一种自我欺骗。
事实上,不独银行业,放宽视野的话,这种把规定看得比天大而把服务者看得微不足道的事情并不少见,特别是在行政领域。比如前段时间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曝光的为了办护照,一位市民6次从北京返回300公里外的老家补办证明。在笔者看来,与“抬进银行改密码”的逻辑如出一辙,眼中没有服务者,只有冰冷的制度,并且,用冰冷的制度推卸了自身所应承担的服务责任。
面对“抬进银行改密码”,必须重申,制度是为人服务的,是为了给顾客以方便和舒适,而不是为了摆在墙上和证明银行的霸道、冷血。认识不到这点,再多的制度也是无力的,充其量是一种摆设;再多的解释也无法掩盖空洞的服务精神,服务仅仅成了谎话。
进一步说,“抬进银行改密码”的背后是公共服务秩序异化,而之所以引起关注,除了事情的极端外,更与公众诟病银行业的服务质量难以让人满意有关。在国外,如果消费者认为某一家银行的服务不好,可以作出选择:一是拒绝接受该家银行的服务;二是消费者可以向银行监管机构投诉,甚至向法院起诉。但在我国,由于银行业的垄断地位,这一切对于消费者来说都是一种奢望。
也就是说,“抬进银行改密码”还是一个与消费者权利有关的命题。假如消费者权利得到了应有的尊重和维护,还会出现这种怪象吗?如果不改变公众权利备受侵蚀的现实,不改变消费者权利匮乏的困境,“抬进银行改密码”之类的怪象就永远无法消除。
担架上改银行卡密码制度亟须人性化
银行的解释并非矫情,毕竟“保护客户资金的安全”是其责任底线,应有制度层面的刚性保护。修改银行卡密码涉及储户最基本的权利,也是资金安全最后一道保障,理应也必须由本人在场,经过其意志表达并通过程序履行后才能生效。从这一点说,银行的行为本无可指摘之处,从制度执行层面来说还应值得肯定。
换一种情况,假若银行具有悲天悯人的情怀,置制度本身于不顾,在各种例外之下,结果便可能是乱象横生,制度成为摆设。病重可以不需要本人办理,那么其他类似的理由岂不也应当放行?在真假难辨,鱼目混珠之下,银行又如何鉴别其真伪?假若别人用心者,甚至骗子小偷拿着任何一个理由都可以修改银行卡密码,储户的权利如何得到保护,其间的责任又由谁来承担,银行的损失又由谁来担负?
不过,任何事情都必须辩证地看待。所谓法律不外乎人情,制度同样也应为人情和人性服务。制度是个好东西,但若是一味坚持制度,那么就可能适得其反。从某种意义讲,制度可以僵化,但服务却必须灵活,这样才以最大程度避免制度冷血,并减少对公众的“合法性伤害”。对于银行而言,在其服务的体系设计中,这种患重病而不能到场的情况,当属于一种“紧急状态”,理应有相应的应急措施,并提供达到程序要求的服务。比如银行可以上门服务,可以开通特殊救济通道,可以进行电话核实,也可以进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旁证等等,采取不同的方式,都可以达到相同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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