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转型:从选举走向治理(2)

村民自治转型:从选举走向治理(2)

发掘农村传统的组织资源

我国农村社会建设的一大短板,是组织资源的贫乏。我国在农村一直依靠的是党组织和村委会。但是目前农村通过合并村庄,一个行政村的管理半径已大为扩大。笔者在江苏省南京郊区的农村看到,那里已经大量出现了5000人到8000人的行政村,一个行政村下面就有20~50个不等的自然村。笔者曾经调查过的安徽省霍山县磨子潭镇胡家河村3000人口,分布在方圆50平方公里的30多个自然村里,而两委干部只有5人。大量农民面对的是5~7人的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的干部,这些干部领着上级发放的“工资”,干着上传下达的事情,他们虽说是农民选举产生的,但是他们更多的时候成了农村中的“官僚”,对于为农民服务,他们既力不从心,又缺乏动力。这样,在行政村与农民之间,就出现了自然村层面上的组织断层。弥补这个断层,现有的组织资源中并没有现成的答案。

而且,我国农村组织程度较低的短板,随着各级政府的职能转变,强化公共服务功能后而变得凸现和迫切起来。因为任何公共服务的实行,都是一个双向交流、双向选择和互相监督的过程,而不单单是政府一方的施予。高度组织化的政府公共服务去对接一个一盘散沙的农村,去对接一个个单个农民和农户,不仅成本高昂,而且绩效很差,还会因为缺乏监督产生大量的腐败现象。

事实上,我国农村本来就不缺乏组织资源,比如,传统的家族、宗族、乡贤、能人等,只是在计划经济年代里,这些组织资源,都被冠以封建主义的残余而被排斥或消灭了。那时候,普遍的看法是党组织只要建立在基层,就可以会同共青团、民兵、妇联、贫协等把农民组织起来。这在计划经济年代或许有效。但是在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市场经济后,这种组织体系就瓦解了。今天要进行农村社会建设,利用好农村传统的组织资源,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笔者在南京六合区金牛山街道红光社区赵坝自然村调查时,就发现该自然村2007年成立的社会组织“农民议会”,就是充分利用当地传统的乡贤、宗族组织资源的一次可贵尝试。

尊重基层创新

最先感觉到我国农村选举之后治理问题的是直接工作在农村第一线的基层干部,最先对这些问题做出反应的也是他们。所以,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治理方面的制度创新一直层出不穷。例如,笔者从2006年起一直关注重庆市开县麻柳乡在地方治理制度创新和实现创新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表现,曾4次到该乡对他们首创的“八步工作法”制度创新进行跟踪调查研究。

笔者发现“八步工作法”作为选举后治理和实现善治的主要手段,从2003年创立以来,已经极大地改变了麻柳乡当地的政治生态。虽然从那时至今,麻柳乡党委书记已经五易其人,干部队伍变动也不小,但是这项以“决策通过全民公决”和“干部管事不管钱”为特征的制度创新,深得麻柳人民的欢迎,已经不仅成为村级组织决策的必经程序和管理、监督的主要手段,而且麻柳乡干部在处理其他事务时也已经习惯于按照“八步工作法”去做,其精神已经深入到乡党委政府的日常决策、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尽管目前“八步工作法”在推广和复制方面仍步履维艰,但这项制度创新在其发源地的勃勃生机,再次向我们昭示着它代表着我国农村善治的方向,也说明我国政府在总结和推广村务管理和农村善治的先进经验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总之,在选举和治理的关系上,要实现善治和良政,选举可以作为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突破口。因为相比较治理,其实现的条件和起点较低,也较容易实现突破。但是要想巩固选举的成果,并把选举向上推进,就需要提高农村治理的水平,使治理所体现出来的决策、管理、监督达到与选举相适应的程度,用治理水平的提高来倒逼选举向更高层级发展。否则,治理水平长期徘徊不前,会造成选举很容易被控制,使选举沦为形式,丧失其作为民主政治建设起点的作用。

这样看来,治理是达到善治和良政的关键,它也是目前我国农村村民自治和民主政治发展的转折点。所有关注我国农村发展建设的官员、学者、基层干部和农村积极分子,都要充分认识这一点。

链接

重庆市开县麻柳乡

“八步工作法”:

1步

深入调查收集民意,弄清大多数群众希望办什么。

2步

召开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形成初步方案。

3步

宣传发动统一思想,征求群众对初步方案的意见,争取最大多数人的理解和支持。

4步

民主讨论确定方案。多次召开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根据群众的意见修正完善方案,推选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人选,人选中普通群众必须达到50%以上。所有钱物均由群众代表管理,干部管事不管钱。

5步

户户签字进行公决。赞同率达到85%以上才予以实施。

6步

分解工程落实到户。

7步

村民小组组织实施。

8步

竣工结算张榜公布。工程竣工后,由群众财务管理委员会清算财务,多退少补,并张榜公布。每个群众均可随时查账。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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