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老外代报案”广告是讽刺更是鞭策!(3)

【案例】“老外代报案”广告是讽刺更是鞭策!(3)

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小案件对于百姓来说,的确是损失不大。但是,作为维护一方稳定的公安机关来说,不能以案值的大小来决定立案还是不立案。百姓之所以去报案,不见得是心痛那点东西,而是对良好社会治安的诉求,是对人民警察的充分信任。我们真的不能辜负了百姓的信任之心。当然警方精力有限也是个事实,但是这不是挡箭牌,我们就要为社会治安的好转去努力。

这些外国人报案之后的迅速破案,说明一个道理,有些案件不是因为小而破不了,而是因为不愿意而破不了。同样的小案件,同样的破案环境,同样的破案设配,同样的警察,能破外国人报的案件,也能破获我们的同胞报的案件。

遗憾的是,就连同为同胞的香港导演许安华都有的待遇,我们的国民却没有了,就因为他是导演?我们不是对外国人,对许安华羡慕嫉妒恨。我们期盼的是警方对小案件的重视。案件受理不能因为你是哪国人而不同,不能因为你是明星还是官员,抑或是小百姓而不同。

“勿以案小而不破,才是警察本位的复归。

“老外代报案”无论真假,警方都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当然,就是假的,也希望警方能够多些宽容,别把它当做谣言去查处!

红网:哪怕“老外代报案”真的是恶搞

“老外代报案”广告横空出世,是当真有人与时俱进开展这一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威猛业务,还是有人“出于种种目的”故意恶搞?堪称中国最牛“真相挖掘机”的记者同志对此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调查和核实,最终的结论是“没有结论”——既没有找到该图片的源头;且由于图片中的电话号码和QQ号码显示不全,也联系不到该广告的张贴者。

“老外代报案”本身就成了一件悬案,扑朔迷离、真假难辨。不过,窃以为无谓地纠缠事情是否“恶搞”其实并无太大必要。即使事情果真出于有人恶搞,那又能如何呢?我们最应该反思和弄明白的,是为何有人要恶搞,他们何以吃饱了撑得没事干,会通过如此另类的“恶搞”来“戳国人的痛处”,且国人还对此反应敏感,一戳就痛?

近年来,见诸报端的“老外引发的案件”委实不少。各地警方在处置“涉外(外国人)案件”时所表现出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热情,每次都引发国人的惊叹甚至是“羡慕嫉妒恨”—“假如丢东西的是中国人呢?”之类的诘问不绝于耳。或许正是类似事件层出不穷,才给“老外代报案”的始作俑者提供了创意的灵感。

那些有过不愉快经历者,肯定对“老外代报案”感触更深。我本人就曾丢过手机,地点是首都,当时也报了警,警察态度也很好,但此后却再无回音,我也只能自认倒霉—谁让我不是外国友人,甚至连“官人”、名人都不是呢。我倒并没有认为警方高度重视“涉外(外国人)案件”不对,更不是出于对外国友人高规格待遇的“嫉妒”,才“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我只是希望,在面对每一个本国公民的时候,公权单位都能够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千万别出现“群众丢一万部手机也顶不上外国人丢一部”的怪象。

很多事情能不能得到及时处理、能不能有个结果,关键还在于“相关部门”重视不重视、有没有将其当回事。哪怕“老外代报案”真的是恶搞,似乎也值得我们特别是“有司”进行反思。毕竟,外国友人不常见,而本国老百姓却是“天天见”。让外国友人满意或许很有面子,而让绝大多数老百姓的权益都能得到有效的保障,才是相关部门的本份和最基本的职责!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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