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稳定与政治民主
社会稳定是国家治理的基本目标之一,它是经济发展和人民幸福的前提条件。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不可能有经济的高速增长和人民的安居乐业。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历了如此深刻而重大的历史性转型,仍能保持社会政治的稳定,这是非常了不起的国家治理成就。在很大程度上,这得益于邓小平制定的“稳定压倒一切”原则。稳定带来了经济的繁荣和发展,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又催生了人们对自由、公平、尊严、参与的新需求。要满足公民日益增长的政治需求,遏制官员的腐败和特权,就必须进行政治体制的改革,实质性地推进民主法治。否则,经济发展和繁荣不但不会带来公民对政府的更大满意,反而会减少公民对政府的信任。政治体制改革,归根结底是推进民主和法治:扩大公民对政治生活的参与,让人民享有更多的权力和权利;让法律成为最高的权威,依法对官员的权力和特权进行限制。这是对社会重大利益格局的调整,这种调整不仅会遭到既得利益者的竭力抵制,而且可能导致社会秩序的失控。这样,社会稳定与政治民主之间便形成了巨大的张力。
在社会稳定和政治民主这一巨大的张力面前,不同立场和观点的人们便产生不同的稳定观和民主观。一些人坚持稳定压倒一切,一些人认为权利压倒一切;一些人主张坚定不移推进民主法治,一些人则想方设法抵制民主法治;一些人主张以发展民主来实现国家的安定,一些人则威胁说民主化必将破坏社会的稳定;一些人认为民主与民生不可分离,一些人则将民主与民生截然分开;一些人认为中国既要推进民主又要实现法治,一些人则认为民主与法治是两回事,中国目前只要法治而不要民主。于是,维稳与维权、民主与民生、民主与法治、腐败与特权等问题,成为当代中国争议最热烈的政治话题。
对于迅速转型中的中国来说,社会的稳定依然是发展和进步的前提。然而,在现代民主政治条件下,我们需要的不再是以堵为主的静态稳定,而应该是以疏为主的动态稳定。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动态管理”的概念,表明了动态稳定观逐渐取代长期以来的静态稳定观。相对于社会稳定而言,中共十八大更强调民主法治建设。从十八大报告中可以看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保证人民当家做主,发展人民民主,是中国政治发展的根本目标;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国家的核心政治价值;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两个基本内容;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理想道路;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是推进中国民主政治的现实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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