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关方法论的一些思考
总结而言,所谓的“中国古代晚期政治哲学”,其实是我作为一名叙述者,根据一标准框架建构起来的哲学系统,即在事实与价值分离的观念结构下,思考道统规制政统的政治哲学,在此系统中最具有代表意义的思想家为船山、梨洲、亭林、定庵、康有为及梁启超。虽然这些思想家所面对的时势条件并不一样,因此提出所谓理想制度的论述,所根据的参照也不一样,但是我认为,根据我所提出的标准框架,能够勾勒出一个具有辩证意义的历史脉络。也就是说,这些思想家所提出的制度论述,虽然看似没有内在的传承关系,以及外在共同面对的政治环境,然而基于他们具有同样的问题意识及观念结构,他们的论述经过研究者的梳理,能够构成一个理论相互联系的哲学系统。
然而,这样的哲学系统,放在现代政治哲学的视野里,又看似不止不合时宜,而且理论基准也不一样,那么除了具有历史研究上的意义之外,还能够说明具有什么样的现实意义吗?故此,在我提出一些如何将之建构为一哲学系统的方法论的想法之前,我想说明其中的研究意义,而据此研究上的问题意识,也成为了如何对那些思想家的论述作重新诠释的框架。
首先,此哲学系统的开展,起于明末三大儒,在他们欲以分权代替集权的政治理想中,其实反映的是对中国历史发展的根本反思。以黑格尔的历史哲学角度来看,事物发展自身的逻辑是为了了解自身,而在此过程中发现内在于己的矛盾从而解决,那么明末三大儒便是在中国集权逻辑发展至道统与政统之关系到达矛盾暴露的临界阶段时,以求回到最初原则——道统规制政统——的方法,来解决自身矛盾,以延续中国历史。尽管明末三大儒的政治理想并未化成现实,然而这并不代表他们的思想没有现实意义,因为他们所反思的问题并没有因为清朝成功之独裁而得到解决。
早在西方文明冲击前的乾隆晚年,清朝已开始出现由盛而衰的特征,以统治阶级内部稳定的角度而言,清朝皇帝再也不如前期那样能够利用部族力量操控整个官僚体系,吏治腐败益加严重,而这直接造成朝廷无能对整个社会的管理。定庵便指出这是因为士人俸禄过低及法制太多牵制而不能发挥才能,并归因于人主对士人的不尊重。当面对西方文明冲击时,简陋的制度也没有办法做有效的反应,洋务运动的失败便是最明显的暴露。康梁二人在说明变法或立宪原因时,都认为中国固有制度过度集权于上,而不能动员或利用人民来治理整个秩序。
可以说,尽管这些思想家们所处时代不一,但他们对于中国帝制的问题,以及如何改革,并且所根据的原则,都有共同的判断,那就是帝制过度集权于上,因而必须分权于下,并且要符合道统规制政统的原则。而现代中国政治正当性赖以建立的基准,却并非如此。因为古代晚期政治哲学是根据帝制不良的事实来做判断,而革命说却是在道德与价值合一的观念结构下,直接以革命作为新价值,否定帝制。在政治制度的论述上两者之不同也就表现为,古代晚期政治哲学是将道统与政统寄托之对象分离对待,君主与士人,或政府与议院;革命说却是要将道统与政统合一于同一对象中,而这就是现代中国以集权政党来建立的意识形态理型。
在此历史背景下,古代晚期政治哲学可以说是种在就事论事的经验总结中反思出来的思想,因此其理论与古代有内在联系的辩证关系;而现代中国的政治理论,则是以全新的系统来取代旧有的系统,可以说古代与现代具有断裂的关系。这样一种理论上的断裂关系,便造成了面对普世价值与特殊经验之冲突时无法合理解释的尴尬局面。这其实不只是中国独有面对的问题,在自由主义已经成为全球普世价值或意识形态的当下,许多“后进”国家在所谓的政治现代化过程中,都难免发现自身的现实条件是难以与既定的主流标准完全符合,尽管已经认知到所谓现代政治其实是西方文明其特殊历史的产物,但却难以否认自身也需以西方为参照来改造自身的迫切要求,同时也就在找寻自身特殊道路时,总会面对不符主流标准的指责。就此而言,对于自身特殊的了解,不应停留在说明与主流之不同的比较上面,还必须认知到自身的发展逻辑,以及在此发展中所出现的内在矛盾,将主流所提供的经验来作为改造自身内在矛盾的参照,才是具有切实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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