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廉吏名言警句启思(2)

古代廉吏名言警句启思(2)

“以不贪为宝”

珍贵的东西为宝,被人们统称为宝物,喜爱宝物乃人之常情。然而,子罕心中的宝物却与众不同。《左传》“襄公十五年”载,子罕以司城身份在宋国执政时,有人得到一块美玉,把它献给子罕,子罕不接受。子罕说:“我把不贪当做宝,你把玉当做宝,如果你把美玉送给我,我们两人就都失了宝,倒不如各自保存好自己的宝物。”在子罕眼里,视不贪的品格为宝,比玉珍稀,比金贵重,有了这个无价之宝,自然就会对世上其他任何宝物,尤其是那些来路不正的所谓宝物,不会再心仪心动,因为唯恐失去了自己身上的无形之宝。

看来,只有心中视廉为宝,手中才能常持此宝,永生享用,以一宝御万宝。

“并非怕人知道才不受贿”

慎独,在独处中谨慎不苟,清廉如玉,是个人修养的最高境界。古代廉吏都特别看重这一点,他们拒贿却赠的举动,往往发自内心深处,出于严格的自律,而非依靠什么外在的约束和监督。

《新唐书》“李尚隐列传”载,李尚隐,性格刚直。唐玄宗开元中年,官至广州都督、五府经略使。任满还朝,有人送李尚隐一些黄金,并说没有人会知道这件事的。李尚隐坚辞不肯受,说:“吾自性分不可易,非畏人知也。”即这是我性分如此,不可移易,我并非怕人知道才不肯受。

“取之在义不在官大小”

有些官员贪污受贿的托词之一,就是我不是什么多大的官,对官场风气的好坏也起不了多大作用。这不对。不论你的官位大小,你所代表的都是公共权力,你的一言一行,民众都会看在眼里记在心上,甚至还会据此来评价政权的优劣和政治的清浊。只要官帽在身一天,就丝毫懈怠不得,就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

《新唐书》“钱徽列传”载,钱徽,曾任太子庶子。宣武军行营兵马使韩公武,欲在朝中求得内助,以重金贿赂公卿,送给钱徽二十万钱,钱徽不受。有人对他说:“你不是执政当权大臣,没有必要谢绝。”钱徽说:“取之在义不在官。”即取人之物,在于义与不义,不在官之大小。钱徽又任江州刺史,州中存有牛田钱一百万,是原任刺史拟作宴客与送礼用的。钱徽对官属说:“这钱本是用来备耕的,岂可挪作他用?”遂命代农户交租税。

“以贿赂护身吾不忍为”

知耻,也就是知道羞愧和荣辱,是一个正常人所具有的最基本的道德感,知耻又是自尊的重要表现,唯有知耻才有自尊。孟子曾说过“人不可以无耻”。即一个人不可能没有羞耻。可见知耻对于人来说,是极其重要的,对于官吏来说,那就更为重要了。康有为说:“人之有所不为,皆赖有知耻心。”《菜根谭》也说“盖愧悔二字,乃吾人去恶迁善之门。”正因为有着强烈的知耻感,廉吏们才能有所不为,对别人能却赠拒贿,自己更不会去行贿。

《南史》“袁湛列传附袁宪传”载,袁君正,南朝梁武帝时,官至吴郡太守。袁君正有一子,聪明好学,年仅十四岁,就已经为当时名流所称道,皆劝他送子策试博士。当时生徒参加策试,惯例须行贿赂。门客中有人劝袁君正为考官准备钱物,袁君正说,“我哪能用钱替儿子买科第!”

《新唐书》“杜佑列传”载,杜希望,唐玄宗开元中年为鄯州都督,知陇西节度留后事。宦官牛仙童奉使巡边,别人劝杜希望厚赠金帛,以结其欢心。杜希望说:“以贿赂护身,吾不忍为。”牛仙童还朝,便奏杜希望不称职。于是,杜希望被贬官至恒州刺史。后牛仙童受诸将贿金事发,论罪处死,而送金诸将皆获罪,唯有杜希望无事一身轻。

“一衣虽微,不可不慎”

人若要修行道德,就要时时处处谨慎,必须在人所不注意的极其细微的事情上加以留意。只注意大的方面不出问题,小的地方错误重重,且认为小事不至于妨碍大体,那就错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说的就是这个理。而且大凡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之类,犹如吸食毒品,最易上瘾,有了第一次,便有第二、第三乃至更多次,吸得越多,欲壑就越难填满,一旦东窗事发,则悔之已晚。

《明史》“王溥传”载,王溥,洪武末年为广东参政,以廉洁闻名。其弟由老家来看他,有一属吏与其弟同船,赠送其弟一件布袍。王溥命弟弟退回去,说:“一衣虽微,不可不慎,此污行辱身之渐也。”即受人一件衣裳是小事,但玷污品行、玷污身体,往往是从这些小事上逐步发展起来的。王溥居官数年,僚属馈赠皆不受,就是受诬告入狱时,对部属给的用作打点的钱物仍不要,说“吾岂以患难易其心哉!”即我不能以患难为由就改变秉性,受收别人的钱物。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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