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继伟:房产税改革方向是“清费立税”

楼继伟:房产税改革方向是“清费立税”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指明了路径。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近期在接受新华社等官方媒体采访时表示,《决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是对财政职能作用的重要论断。

《决定》对房产税等问题指明了改革方向,楼继伟表示,下一步房产税改革方向是减少房产建设和交易环节税费,增加保有环节税收,配套推进清费立税。

税收将转为预期目标

《决定》明确,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审核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

针对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楼继伟表示,这项改革的一大着眼点是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预算编制和审查的重点由现在的收支平衡状态更多向支出预算和政策转变。

“这一转变带来的变化很多。”楼继伟解释说,税收将不再是预算确定的任务,而是转为预期目标。预算审批的核心如果是收支平衡,为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完成税收任务,否则就会扩大赤字。”这一方式很容易带来预算执行“顺周期”问题:经济较热时,完成税收任务比较容易,财税部门倾向于少收点,民间钱越多,经济就越热;经济偏冷时,财税部门为完成税收任务倾向于多收点,就会收“过头税”,民间钱少了,经济就更冷。预算审批重点转向支出政策,收入预算从约束性任务转向预期性,意味着更多强调依法征税,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

根据目前的预算管理制度,每年“两会”期间通过的预算案具有一定约束性,如果难以完成可上报人大常委会进行调整。

有地方财税官员表示,经济偏热的时候,收入任务容易完成,但为了保证最终数字偏差不大,往往年初预算案报出较低的增幅数字,通过人大常委会的数次会议不断调整,最终在年末调整至接近实际收入增幅。但是在经济偏冷的时候,“过头税”情况则较为严重,很多税务部门为了完成当年任务让企业提前上缴下一年的税。

楼继伟还指出,改进预算管理制度也将推进预算的公开透明。目前预算公开的一般是收支情况,下一步将更多推进政策公开,让公众更好地了解预算。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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