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大家有争议的焦点就是:这些推车的师傅该不该收取推车费的问题?如果收取推车费,一些市民就会认为这些推车人“发雪财”、“趁雪打劫”,甚至还遭到舆论谴责;如果这些人在冰天雪地里蹲守,义务为需要帮助的人推车、不收取任何费用,那么,他们的行为就会是相反的说法,也许会被大家称之为“活雷锋”。
也就是说,如果这些人守在风雪天气里义务推车,不收取任何报酬就符合大家的胃口,反之就是“趁雪打劫”。既然这样,那么笔者不禁要反问一句:这些蹲守在风雪天气里的推车的大男人,他们只付出劳动而没有报酬,他们自己谁来养活、他们的老婆孩子谁来养活?
由此看来,到底是“趁雪打劫”还是劳动所得?不用多说,大家一目了然。其实,与其关注这些在风雪天里为人推车的汉子,不如细想想:为何道路会严重积雪,而积雪后,为何只有“趁雪打劫”的人们在帮助推车?我们的公共服务部门如何才能更给力呢?
“趁雪打劫”不是一个价格问题
近日,“趁雪打劫”引发网友的热议,事发哈尔滨市。由于遭遇强降雪天气,一些道路严重积雪,许多车辆被困雪中。于是,有人将“推车”当成了职业,分守于坡路等易滑路面,趁机发起“雪财”,而且价格还不低,有的要价20元,有的要价50元,网民们笑侃这是“趁雪打劫”。
“这条消息出来,我就关注了。”11月20日,接受记者采访的辽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张思宁说,“趁雪打劫”很是扎眼,不少人谴责市民不尽人情,趁机捞外快,不道德云云,评述这种钱挣得太容易,太“黑心”。“但我认为,这不单是一个社会现象,不单是一个价格问题,也可以用经济理论来解释。”
“趁雪打劫”无非是一种行为,无非是一个价格。“市场基于需求,哪有需求,哪里就有市场。有了市场,有了付出,就要按劳取酬。”张思宁说,50元一推也好,100元也罢,如果拿市场理论来解释“趁雪打劫”,这事就可被宽容了。可以认为帮助推车人付出了劳动,获得必要的报酬似乎也是应该的,说人家“趁雪打劫”似乎也有些过了。
“但话又说回来,暴雪后的这种需求根本不是一种正常的市场需求,推车收费的人获得的也不是正常的劳动价值收入,是车主无奈之下不得已支付的金钱代价,根本不是一种自觉自愿行为,表面上的‘愿打愿挨’,本质不过是带有‘挟迫’性质的强迫交易。”张思宁认为,市场交易是一种公平交易,除价格和价值相匹配外,还有交易环境上的公平。从这个角度看,雪地推车收费无疑是一种赤裸裸的“打劫行为”。
张思宁认为,推车收费表露出来的是利益当头,令人作呕的“臭铜味”,更令人失望的是,收费的推车人忘记了一名城市公民的基本责任。危难之时,帮一把、搭一把手,本就是一个公民应该具备的觉悟,可他们却将公民责任拿到市场之中,以金钱多少论称,实属悲之哀之。
退一步说,社会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而是我们共同的,不可能一个人独自存在,今天你帮我了,明天才可能我帮你。趁雪推车收费者不妨换位思考,如果你开车遇到险情,也不想看到别人拿市场来说事吧。本报记者孙明鑫 实习生 潘志英
微微一笑:趁火打劫,趁水打劫,趁雪打劫,称之为劫,应当是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的。为何屡现于市,还是过不了利益一关,利可趋,德不能不守,德非万用,却忌万不用。商德形成仰仗良多,而行劫之人,非商非贾,亦未以此为主业,无良投机,就要看环境教化了。
骠骑兵:市场有两块基石,一是法治意识,二是契约精神,没有了这两样,那就见利忘义,弱肉强食吧!
罗学敏:如果你有需求,只有一个人能帮你实现,价格说了算;如果有多人能做这事,就是你说了算,这就是市场。雪中推车是一种临时性的需求,在这种一对一的供求关系下,你说谁说了算?!
奔马凌空:我每天混迹于公交车、地铁、出租车等接地气的人群中,总能看到一些事,让我觉得某些群众的素质和涵养尚不够。
丙子:说趁雪打劫者,暗意为推车者良心坏了,推车也可,钱不要收恁多。其实,这就不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那他想借谁的力量让车出雪坑呢?靠政府,一边组建政府编内的趁雪合理收费推车总公司,亏空钱由财政补;一边出动城管、交管,对雪劫之徒课以刑名,促其向“善人”转化。
渔夫码头:无私奉献值得赞赏,按劳取酬无可非议。收不收费,有利他人,有利社会就好;收多收少,只要有度,只要有序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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