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放。《决定》提出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
只有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才能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创造力,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一是政府向市场放权,按经济规律办事。例如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等等,这将是金融改革迈出的关键一步。二是政府向社会放权,更好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三是中央向地方放权。发挥地方的优势和积极性,解决财权事权不匹配的问题,增强地方自主权。
3. 管。管的含义是把该管的事务管好。政府自身改革不仅要减少和下放权力,还要创新和改善政府管理,加大对市场监管,管住管好该管的事。政府的工作重点应转到为市场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上来,转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转到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上来。与此同时,政府应当在纳税人的监督之下,改善政府自身的管理,杜绝浪费,做到低成本、高效率地为公众提供服务。
此外,要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形成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也与政府行为密切相关。其中关键在于约束行政权力的滥用,打破地区封锁、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主义。一些地方政府从本地利益出发搞地区封锁,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企业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阻挠公平竞争,人为分割市场,导致市场扭曲。一些带有资源垄断性的行业和市场集中度高的行业,常常用行政手段限制竞争,一些自然垄断行业多方设置障碍抵制引入市场机制,都与行政机关滥用权力有关。抑制行政权力的滥用,无疑是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的关键。
(作者: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北京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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