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核心提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以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为重点,以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为目标。在横向上,应厘清执法机关职责权限,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深入推进综合执法,努力实现执法机构的精简和统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发出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号召,深刻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同时把“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作为建设法治中国的一项重要任务,提出了目标要求,作出了具体部署。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行政执法体制既是行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法律实施体制的关键环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能否取得显著成效,直接关系到法律法规能否全面正确实施,关系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切实保障,关系到经济社会秩序能否有效维护,关系到依法行政能否真正落到实处。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严格执法。“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最大量的日常行政活动,是实施法律法规、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途径,是实现政府职能的重要方式。我国大约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行政执法是否严格公正,直接体现着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和程度。应当看到,这些年来,行政执法总体有了很大改善,取得了明显进步,但也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乱执法、粗暴执法、执法寻租、贪赃枉法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时有发生;执法不作为问题日益凸显;执法不重视程序、违反程序的问题较为普遍;一些执法人员素质、水平不高甚至“吃拿卡要”问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的存在,特别是在一些案件中通过互联网集聚、放大和演化,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必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明晰权责配置,完善运行机制,规范裁量行为,强化程序约束,严格责任追究,以为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体制保证,为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奠定坚实基础。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迫切要求

在行政机关的所有行政活动中,行政执法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最密切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多。这就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决不能将执法仅仅看作一项孤立、简单的法律技术和法律操作行为,而必须看作是保护人民权益、体现公平正义的权力行使行为和社会系统工程。目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在行政执法中仍然缺乏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要求群众履行义务多,主动保护群众权利少;讲方便执法多,讲方便群众少;处罚制裁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说服疏导少。结果很多时候表面上看似乎完成了执法任务,但往往是法了事不了,案平理未平,实际上扩大或激化了社会矛盾,损害了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仰,影响了人民群众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把“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作为深化改革的指导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真正做到执法与服务结合、惩罚与教育互济、打击与保护并重。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严惩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的迫切要求

严惩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经济社会秩序是行政执法的主要目的之一,也是我国现阶段必须高度重视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我国改革发展稳定正处于关键阶段,利益格局调整困难复杂,社会矛盾纠纷高发多发,无论是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领域,还是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领域,都有不少严重失序失范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乱世用重典,盛世治乱也要用重典。执法宽严的抉择,当以社会需要和人民意愿为标准,审时度势,依法而行。解决我国一些重点领域的违法乱象和人民群众的普遍担忧,仅靠道德、自律难以有效制止违法行为,仅靠常规执法也不足以矫正少数违法者长期形成的行为惯性。只有严字当头,重典治乱,才能让违法者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让守法者获得遵守制度的红利,让诚实守信和公平正义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为此,必须通过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起更加权威、更加高效、更加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来坚决遏制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努力形成风清气正、规范有序的经济社会秩序,显著提高全社会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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