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结果还证明: ( 1) 村域经济发展水平取决于农户经济、村组集体经济和新经济体发育成长及经营方式转型程度。农户越早完成原始积累、采用先进科技和手段,就越早实现土地集约化经营,越早解放劳动力,就越快地促进村域农户创业、精英成长及新经济体发育。农户经济转型和新经济体成长,又是村组集体经济增长的源泉。村组集体经济增强对农户经济及新经济体转型发展具有反作用。在这个关系链中,农户经济是基础,村组集体经济是保障,新经济体发育成长最关键。( 2) 新经济体的发育成长,是当前我国农户收入和村集体经济双增长的重要源泉。一个普遍现象是: 贫困村域只有集体和农户“双层经营”的经济主体,新经济体尚未发育或者成长缓慢; 温饱村域或多或少出现了新经济体;富裕村域经济的活力主要源于新经济体快速成长。
( 二) 双层经营体制下的农户经济水平普遍提升,土地承包经营仍然是农民就业的重要渠道和农户最稳定的收入来源,其制度绩效并没有释放完毕
调查发现,无论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还是西北荒漠化地区( 如新疆) 及西南民族自治地区( 如广西) ,土地承包经营农户的经济水平普遍得到提升,只要无严重自然灾害,农户凭借土地承包经营就能获得家庭的基本生活来源。本次问卷涉及 217 个行政村、679 户,到 2010 年末,调查村平均: 每村农户576户,其中有承包耕地的519 户,占农户总数的90. 1% ;户均人口 4.18 人,劳动力 2.54 人,实际经营耕地面积 11.27 亩,承包期限 25. 88 年,户均纯收入 2.56 万元( 人均 6 124 元,高于当年国家统计5 91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统计有偏低倾向) 。
调查 30 多年来农户经营方式的变化,结果显示:1980 年代初,主要从事土地承包经营的 572 户,占 84. 24%,户均承包耕地 8. 45 亩,32 户从事工商业个体户,占 4. 71% ( 其余 11. 05% 的农户未回答) ; 到 2010 年末,仍有 37. 7% 的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为主要职业,32. 4% 的农户收入主要依靠土地承包经营 。这组数据表明,承包土地经营仍然是 1/3 的农民家庭劳动力就业的最主要渠道、经济收入的最稳定来源。
典型案例显示,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为荒漠化地区的农民治沙、修复生态和发展绿色经济注入了强大动力。新疆和田地区自 2002 年始至 2009 年末,在塔克拉玛干大沙漠边缘开发沙地,种植红柳 26. 8万亩,其中接种大芸 17 万多亩,然后将红柳大芸承包给农户经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明显: 2008 年,3 个项目县的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 1825 ~ 3 100元,其中,洛浦县杭桂乡伯克艾日克、通喀依艾日克、兰干艾日克、阿瓦米斯力木等 4 村,2008 年与 2006年相比较,人均分别增收 202 元、780 元、736 元、772元,增长率分别为 9%、41%、38%和 42%。另外,在红柳林的屏障下,3 个项目县的红柳大芸基地周边 4万多亩耕地受到了有效保护,亩均可增产 20% ~30% 。
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给农民带来了安定、就业和基本生活保障。家庭承包经营仍然是我国农户经济的基础,是保障农民就业、维持农户基本生活的重要来源,更是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是农民最拥护的制度和政策之一。农民和农村干部都希望“坚持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长久不变”。
还要指出,当前我国农村涌现出越来越多的经济强村,这些村的共同特点就是: “基本生活靠土地,社会保障靠集体,发家致富靠自己( 农外就业、创业、创新) ”。经济强村的发展格局,昭示着我国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发展的未来方向和广阔前景!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