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党的十八大把“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作为我国新阶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但当前我国社会思潮及一些倾向性地方政策,正在削弱和动摇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运行的根基。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一方面要坚定“三个自信”,从政策宣传、舆论引导和观念转变上夯实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运行基础; 另一方面,应按照“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思路和“长久不变”的原则,着手构建长久不变的制度体系; 同时,处理好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培育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支持农民创业创新和发展农户经济的关系。
【关键词】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微观主体转型;制度创新
自改革以来,中央一直强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1]。党的十八大又把“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作为新阶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为全面了解“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运行及双层经营体制下的微观经济主体发展状况”,近三年来,浙江师范大学农村研究中心课题组在相关项目的支持下,进行了全国范围的跟踪调查:(1) 在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6大区的17个省( 市、区) 53个县( 市、区、农场) 进行了实地调查,涉及66个乡( 镇) 、106个行政村; (2) 组织大学生分赴我国20 个省( 自治区) 的82个县124个乡镇问卷调查,获取217个行政村、679户的有效问卷; (3) 选择中国共产党 90 多年历史的不同阶段产生过重大影响、带有鲜明时代标志的著名村落进行专题调研,已完成16个村的调查。调查发现: 当前我国农村一些倾向问题,对坚持双层经营体制“长久不变”构成挑战,影响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运行。
一、影响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运行的几个倾向性问题
( 一) 舆论越来越注重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农民越来越担心土地承包经营权被剥夺
对党的农村基本政策解读及主导舆论存在一些不确定性: 宣讲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时强调“坚持双层经营体制长久不变”,谈农业现代化时重点又转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这种不一贯的表述为各方面解读中央政策留下了过多的空间: 专家论证“家庭承包分散经营方式阻碍了现代农业发展”; 舆论呼吁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地方政府则强力推进“土地向规模集中”、培育种田大户和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这种状况下,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预期心里没了底,越来越担心土地承包经营权被剥夺,担忧第二轮承包到期后的农村土地政策走向。
山西省农民反映,第二轮承包是 1992 年开始的,《土地承包法》规定的期限是 30 年不变,承包经营合同及经营权证的期限也是 30 年,承包到期后到底是执行《土地承包法》、承包合同,还是执行中央文件“长久不变”? 其他省份的农民也反映: 农村土地 30 年承包期限将陆续到期,到期后是否能够“长久不变”心里没有底。这种担忧已经开始影响承包农户尤其是种田大户等规模经营主体的长期投资信心。
( 二)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的两种极端化倾向,正在削弱或动摇“坚持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长久不变”的信心
当今中国社会思潮中,人们对农村集体经济的误解越来越深。一方面,苏联和东欧解体及大规模私有化影响了社会主义农村集体经济的声誉; 另一方面,双层经营体制下的家庭承包经营即农户经济水平普遍提升,而村级集体经济至今仍然普遍贫穷,双层经营主体“一强一弱”的局面,自改革以来一直没有实质性改变。这种状况给西方经济学家否定社会主义农村集体经济以口实,也造成国内许多研究者的认识偏差和实际部门的工作弱化: 其一,全面否定农村集体经济。相当多的研究者把集体经济看成马列主义的产物、斯大林的发明创造、人民公社的遗产而加以讨伐; 一些政策研究人员也以为集体经济与市场经济天然相悖,不愿意研究、讨论集体经济;相当多的地方领导认为,农村集经济运行困难,无助于地区 GDP 增长,因此放弃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其二,把集体经济当成农业经济的惟一组织形式。一些研究者总认为“家庭承包责任制是临时性制度安排”,是“过渡形态”,现在农村经济发展了,“走农业集体化道路是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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