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迎立体改革:IPO新规八大关键词(3)

股市迎立体改革:IPO新规八大关键词(3)

存量发行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鼓励持股满3年的原有股东将部分老股向投资者转让,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比例。老股转让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得发生变更。具体方案应在公司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中公开披露。

分批上市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意见》发布后,需要一个月左右时间进行相关准备工作,才会有公司完成相关程序。预计到2014年1月,约有50家企业能完成程序并陆续上市。

湘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康:陆陆续续的分批上市方式,对投资者来说是一种压力,根据证监会答记者问,明年1月份会有50家企业上市,但仍然还有800余家待上市,仍然会对市场形成一种负面预期;如果选择大批量上市,并且市场处于高位,则对市场并不会形成较大影响。

抑制炒新

证券交易所应进一步完善新股上市首日开盘价格形成机制及新股上市初期交易机制,建立以新股发行价为比较基准的上市首日停牌机制,加强对“炒新”行为的约束。

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抑制炒新是正确的方向。注册制改革需要法律的修改,需要制定一系列的配套改革措施,也需要市场逐步适应和过渡,是一个连续的、循序渐进的、不断深化的过程。相信本次改革将为注册制改革打下良好基础。

强化中介职责

七大措施强化中介机构职责:一是进一步明确中介机构职责,二是信息披露责任提前。三是明确信息披露重大违法时中介机构的赔偿责任。四是引入主承销商自主配售机制。五是加大过程监管。六是加大对业绩“变脸”的处罚力度。七是将中介机构的诚信记录、执业情况公示。(国际金融报)

IPO新政为新股发行戴上紧箍咒

在经历了长达13个月的IPO“冰冻期”后,11月30日,证监会《关于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终于面世。业内专家认为,在新股发行从审核制向注册制的过渡中,此次《意见》旨在建立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发审体制,同时考虑到现状和基本国情,在包括信息披露、发行定价、配售、减持等诸多环节全面强化了对于包括发行人、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约束。

收紧

发行人被戴上“紧箍咒”

由于新股发行上市带来的“一夜暴富”,类似于万福生科造假上市的例子屡见不鲜,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而本次《意见》,正是从包括信息披露、发行定价等诸多环节强化了对于发行人的约束。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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