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治理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善治。按照我们的理解,善治应当有10个要素:1)合法性,即社会秩序和公共权威被自觉认可和服从的性质和状态。2)法治,即法律成为公共政治管理的最高准则,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3)透明性,即政治信息的公开性。4)责任性,即管理者应当对其自己的行为负责。5)回应,即公共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必须对公民的要求作出及时的和负责的反应。6)有效,即管理应当有很高的效率。7)参与,即公民广泛的政治参与和社会参与。8)稳定,即国内的和平、生活的有序、居民的安全、公民的团结、公共政策的连贯。9)廉洁,即政府官员奉公守法,清明廉洁。10)公正,即不同性别、阶层、种族、文化程度、宗教和政治信仰的公民在政治权利和经济权利上的平等。[16]84-86按照这样的标准,中国的治理变革在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取得了实质性的重大进展,但也存在着许多明显的不足和重大的缺陷。例如,政府的公信力不高,人治的状况依然相当严重,官员的腐败和特权还处在高峰时期,政府的公共服务严重不足,动态稳定的机制尚未完全确立,社会的收入差距在继续增大,政府的问责制还没有真正确立,行政成本过高而效率低下,民间组织在公共治理中作用微弱,公共参与的渠道还不畅通,公共政策的制定不够民主。所有这些问题,都对中国的民主治理构成了重大的挑战。
中国治理的未来前景,在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对上述这些问题的有效解决。然而,不论中国进行什么样的政治体制改革,也不论中国在未来会形成何种治理模式,对于有远见的中国领导人来说,治理改革的目标已经十分清楚,这就是:民主、法治、公平、责任、透明、廉洁、高效、和谐。
注释:
1.关于治理、善治的意义,以及治理与统治的异同的详细解释,可参阅俞可平《治理和善治引论》,见《马克思主义与现实》1999年第5期,第37-41页。
2.参见杰夫·摩根(Jeff Mulgan ):《认真对待公共部门创新》(Ready or Not ?Taking Innovation in the Public Sector Seriously ),国家科技艺术基金会(NESTA )出版,2007年,第12页。
3.参见http://www.7thglobalforum.org/.
4.中共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2008年2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http ://news.xinhuanet.com /newscenter/2008-03/04/content_7717129.htm.
5.民政部门正式登记的民间组织近36万个,实际存在的各类民间组织高达300万个,参阅俞可平等著《中国公民社会的制度环境》,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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