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莫让“官赖”成“老赖”(3)

【案例】莫让“官赖”成“老赖”(3)

拿什么还18.5亿的“欠债”?

事实上,地方债务特别是党政机关所欠的债务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剧,地方政府性的债务也急剧增长,产生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如前段时间开展的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有相关人士透露,“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较2011年的审计结果增长较多,几乎翻番”,甚至于到快要失控的局面。

而在此次湛江法院召开的生效裁判专项积案清理工作会议中,“曝出”的该市“党政机关‘欠债’共达18.5亿元”这样的欠债情况,着实令人震惊。当然,这只是该市党政机关的欠债情况,而且还只是“被法院判决执行而没到位的‘欠债’”。那么,那些没有被法院判决执行的“欠债”又有多少呢?当然,这些内部情况我们不得而知。

然而,该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却提出“各单位必须在今年12月31日前,将所欠债务还清。”这样要求,更是有“将考核结果作为有关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将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等这样严厉的工作措施。当然,为建设节约型、阳光型、服务型的人民满意政府,地方政府部门为还清自身所欠债务做好表率的行为确实值得称赞。

但是,从该报道来看,该市在今年初就开展党政机关债务清理工作了。然而,经过半年多的清理工作,其实际执结率才达到总执行标的额的3.35%。由此可见,清理这由来已久的党政机关的欠债问题的情况并不乐观。那么,要在这短短两个月内完成余下所有的“欠债”又谈何容易呢?

特别是一些涉债党政机关单位还存在“还债能力不足、还债意识不强和新官不认旧账”等问题,所以,要在这这短短两个月内还清18.5亿元的巨额“欠债”,不是以一句“下军令状式”的要求就能完成的,而是要因地制宜,通过采取加强法院执行力、强化审计工作职能职责和对“一把手”的追责问责力度等多方面的举措。否则,又拿什么去还呢?

“官赖”气焰嚣张 只因追责疲软

“官赖”屡屡见诸报端,与大多数赖账者相比,“官赖”大概是最牛气冲天的一种。在正常的市场秩序中,对赖账者都应该有相应的约束机制,这是维持市场秩序的基本前提。但是涉及到政府的时候往往会束手无策,“官赖”的底气也是来自于地方政府“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官赖”的发生反映的是机制的不健全,敢赊账肯花钱,这在很多地方领导看来是一种有魄力的体现。大手笔才能上大台面,小家子气只能被人嘲笑成没有格局。正是在这样的氛围下,官方赊账才会如滚雪球一样越发的不可收拾。作为放债的一方,银行似乎也乐见其成,钱在银行里放着是不会给银行带来利润的,只有钱不断的进进出出才会产生丰厚的收益。甚至我们可以说银行天生就是要做债主的,既然要放债,永远不会破产的政府肯定是最安全的债主。地方政府和银行你情我愿的情况下让账目的数额直线增长,最终导致整个资金链条被迅速的拉长,地方政府赖账不还,作为债主的银行也无计可施。“官赖”屡禁不止的另一个原因是惩罚追究体系的不健全,地方领导多是有任期的,三五年之后或退休或交流,人可以走,欠下的账目却依然留在当地,疲软的约束力度让地方领导可以毫无顾忌的赊账。

杜绝“官赖”还是要靠政府本身,但是需要一个在身份上更为超脱在级别上也更高的机构来处理。对于地方领导实行终身追责,谁借债谁还债,在地方领导离任之前先要对地方账目来一次大清理。账目理清楚之前搁置人员交流,如果所欠账目特别巨大,退休的要延迟,交流的要停止,升迁的更应该无限期后退,彻底杜绝“欠了也白欠白欠谁不欠”的心理。金融监管也是题中的应有之意,银行的纵容变相地喂大了地方政府的胃口,导致账目的数额越来越大。双管齐下,让地方和银行都背上点心理负担不是坏事,至少地方政府赊账的时候会先打个小九九,银行在放债之前也能够对风险进行充分评估。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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