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莫让“官赖”成“老赖”(4)

【案例】莫让“官赖”成“老赖”(4)

遏止“官赖”横行须对监管问责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对于习惯于“寅吃卯粮”的某些政府机关来说,即使债台高柱,绝大多数“官赖”仍然岿然不动。人们不禁要问,是谁赋于了他们超前、超标准消费的权利?“官赖”横行这么多年,谁又应该为“官赖”买单?

政府部门之所以能成为“欠款钉子户”,就是因为自恃有权力作后盾,本着“我是公家我怕谁”的心态,认为法律是管老百姓的,不是用来管官的,即使有欠款也是财政买账。再加上缺乏问责、惩戒,主持“官赊”的官员该升迁的升迁、该退休的退休。继任官员不仅不理旧账,有的反而效仿、攀比,继续大胆赊账,“虱多不痒,债多不愁”,导致“官赖”雪球越滚越大。

诚然,“官赖”现象不是简单的金融纠纷,其危害是巨大的。政府部门能够“赊账”,就是因为在社会大众眼里,政府的信用额度最高,有政府公权力与公信力作为依托,但如此欠账不还,不仅妨碍了司法公正、法治建设,拖累了社会诚信,更重要的是损害了党和政府信誉,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把科学发展观贯彻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的要求背道而驰。

要让“官赖”无处遁形,就必须加强监督和问责。要通过建立严格的民主决策制度,使公众对政府为何要举债,借钱用在何处,效益如何等等有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必须破解“法律白条”这道难题,让法律保持应有的刚性。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因决策失误导致债务难以偿还,使国家和社会资金造成坏账损失的,必须进行责任追溯与惩戒,对相关的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刑究。

【启示与思考】

18.5亿元的债务从何而来?一方面是当地党政机关大兴办公大楼,造价千万元,办公大楼的天台花园、卡拉OK房、大舞台等休闲娱乐设施一应俱全,极具奢华气派,可谓“高端、大气、上档次”,“档次”上去了,伴随着“档次”而来的还有数千万元的债务;另一方面是当地党政机关大肆赊账购车,借款数百万元超标配备豪华大客车,公务用车豪华了,债务却也加重了。

“官赖”是指一些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恶意拖欠金融欠款。堂堂的党政机关被人们讥讽为“官赖”,毁了自身的形象,也毁了国家和社会的形象。然而,广东湛江市的党政机关却在20年的时间里由“官佘”变成了“官赖”,他们由于无视和侵害劳动者权益被法院通报。尽管党政机关找出了种种理由,但这些都不是赖的理由。如果没钱,当初为何要借钱来让自己享受。如今让还钱了却玩起了“躲猫猫”,这让政府的公信力瞬间撒了一地。

其实,广东湛江的“官赖”并不是首列。全国各地都是存在的,但却是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恶意拖欠金融欠款。比如为遏制此风蔓延,湖南省部分地方政府纷纷作出决定,对不能自觉偿还贷款的公职人员,实行“三停”政策,即停岗、停职、停薪的巨大。然而,湛江市欠债者却是党政机关,这就让一些官员的为所欲为的去“消费”。今天湛江市将“官赖”公之于众说明了要整治这种不良行为的决心。同时显示出不管债务所欠时间有多长,都必须无条件的偿还所欠债务。

那么,对于“官赖”当如何整治?

笔者认为,一方面,建立健全问责机制。要强化问责,坚持谁拖欠谁负责,具体责任人。债权人之所以没追回债,原因之一就是当地党政机关“新官不理旧账”,原来的领导换了之后,继任者往往拿“新官不理旧账”作挡箭牌。所以,要健全问责,人走了,自己欠下的债务也应当还清,不能屁股一拍就直接走人,留下厚厚一堆债务。

另一方面,要从根本上杜绝奢靡之风。中央的“八项规定”就明文要求厉行勤俭简约,严格执行车辆配备,不超标、超编配备公务用车。针对一些地方大兴办公大楼的风气,中央又发布了停建楼堂馆所的专门通知。现在开展的狠刹“四风”行动,也再次体现了中央对整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重视。

党政机关成“官赖”无疑为相关部门敲响了警钟。作为法律部门,要针对欠债进行法律的补充和完善,让那些有权的人不能再凌驾于法律之上。作为党政机关,要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形式,不仅要加大对公车使用的管理,更要倡导勤俭节约的好传统。特别是对于“新官旧账”问题要有明确的规定。

当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国如火如荼进行的时候,湛江党政机关的“官赖”问题就成为“拦路虎”,这就需要湛江市要加大整治四风的行动,让党政机关的作风问题得到改进。只有这样,才能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官赖”不在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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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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