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二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6)

江泽民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二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6)

核心提示:全党同志要继续坚韧不拔,奋发有为,全心全意为祖国和人民服务。我们应该谦虚谨慎,居安思危,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应该自强不息,勇往直前,始终保持压倒一切困难而不被任何困难所压倒的大无畏精神;应该志趣高尚,正气凛然,敢于同一切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带领广大群众为祖国富强创造出更加辉煌的业绩。

(六)必须坚持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适合中国国情,鲜明地体现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特点,具有自己的优势和强大生命力。任何时候都决不能动摇、削弱和丢掉这些制度,决不能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模式。只有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才能始终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世界上的民主,都是具体的、相对的,而不是抽象的、绝对的。任何一种民主的本质、内容和形式,都是由本国的社会制度所决定的,并且都是随着本国经济文化的发展而发展的。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是全国各族人民享有的最广大的民主,它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和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护人权。民主总是同法制结合在一起的,什么样的民主就由什么样的法制来体现和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是同社会主义法制相结合的。我们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努力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党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宪法和法律,并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以实现党对国家的领导同依法治国的统一,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我们党总结历史和现实经验作出的重要决策。我们进行的政治体制改革,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发展人民民主,健全国家法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领导制度和干部制度,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政治体制改革要同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文化发展相适应,有步骤有秩序地向前推进。经过二十年的实践和摸索,我们确定了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并积累了重要的经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中必将愈来愈充分地显示出巨大的优越性。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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