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吗?(3)

中国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吗?(3)

基于利益集团理论视角的分析

 三、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基本路径在于制度创新

1. 推进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建立制约利益集团的制度体系

在美国总统麦迪逊看来,政治体制的一个根本问题就是利益集团通过在经济市场和政治市场中的活动来改变市场经济的有效性。诺思指出,这种由于利益集团的冲突而导致经济市场和政治市场效率低下的状况在今天仍然存在。美国采取了许多措施来防止国家和利益集团通过各种途径实现自己的目的。在这个过程中,关键在于是否形成了所有社会集团都能从经济增长中获益的改革契约,否则,关于控制权的斗争将愈演愈烈。能够和平、协调地解决这些不可避免的控制权斗争的政治制度设计,是经济长期增长的关键。

我国在从低收入向中等收入迈进过程中,在政治体制改革没有到位的情况下保持了高速增长的。从短期来看,保持高速增长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在从中等收入向高收入的迈进中,中国现有的政治体制还能支撑吗? 我们要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就必须要通过制度创新解决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的不相适用性问题。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就会得而复失。经济与政治的协调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提前之一。我国在可持续发展的探讨上往往忽视经济与政治的协调发展。

如何构建制约利益集团的制度体系?

一是要重视经济增长的道德基础建设。经济增长的道德基础是让所有人都能受益,增长是在机会公平基础上的增长,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让增长的成果惠及所有人。经济增长并不仅仅是大多数公民人均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且还需要更多的机会、社会流动性、坚持公平以及对民主的尊崇等。经济增长不仅对我们在物质文明上的改进有价值,也对影响我们的社会取向和政治体制有价值。经济增长使一个社会更加开放、宽容和民主,这样的社会也更能促进创业和创新,从而达到更大程度的经济繁荣。 这表明,经济增长并不仅仅是社会财富和公民收入的增长,而是包含着社会政治方面的变化,这突出表现为经济增长后更有利于民主和自由。

二是民主和法治是建立抵御利益集团对经济的负面作用制度体系的基本前提条件。我国法治化程度低不仅不利于抵御利益集团对经济负面作用,而且大大地提高了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交易成本。法治化程度水平不高既不利于第三产业的发展,也不利于反腐败和制约政府官员的行为。 民主可以大大地减少利益集团对经济作用的负面影响,最典型的例子是瑞士,瑞士不仅体制硬化症指数很高,而且还有复杂的利益集团组织结构,但是在20 世纪50 和60 年代,瑞士的平均增长率却高于其他17 个国家的平均水平。这是因为瑞士的政治结构具有强烈的联邦主义性质和直接民主。这种政治民主制度降低了利益集团对瑞士政治生活的影响。

三是国家要有效地平衡不同利益集团的关系。要建立制约政府偏向某一些特殊利益集团的制度安排。如部门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应由独立的专门委员会来制定,增加公共政策中公众的参与度的制度规定、增加国家预算的透明度等。通过制度安排约束社会中的“强势利益集团”,扶助社会中的“弱势利益集团”,让“弱势利益集团”在政府的决策中也有自己的“话语权”。

2. 改革强势政府,建立强化市场型政府

我国由低收入向中等收入迈进的过程中,在经济上形成了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在政治上形成了威权政府。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主要是政府推动的,但我国社会经济中的诸多问题又与政府有关。我国社会经济中的一些问题又主要与强势的政府有关。转型期我国形成了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体制。这表现为政府的“三多”( 政府控制的资源多、政府的管制多、政府干预经济多) 。这种体制在改革的初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政府的“三多”已经成为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阻碍。目前我国经济社会中的收入差距过大、维稳成本上升、寻租与腐败严重、政府投资过度等与强势政府及政府的“三多”有关。这种格局一旦形成并产生路径依赖,将会大大地制约中国的改革与发展。所以,我们要实现从强势的政府到强化市场型政府的转变。

“强化市场型政府”是指一个政府如果有足够的权力去创造和保护个人的财产权利并且能够强制执行各种契约,与此同时,它还受到约束而无法剥夺或侵犯私人权利,那么这个政府便是一个“强化市场型政府” 。减少政府对资源的控制,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减少管制,尽可能地减少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是国家能够有效协调不同利益集团利益关系的基本前提。我国市场化改革必须要划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强化对产权的保护和契约的实施,同时最为关键的是要制约政府的权力。现在我国政府过多地配置资源的行为不利于效率的提高,更重要的是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3. 深化要素市场改革,让市场机制真正发挥作用

深化要素市场改革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基础。如果说,我国从低收入向中等收入国家的转变得益于商品市场的改革,那么从中等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转变必须要深入要素市场的改革。我国的一些要素( 如土地、资本等) 还主要是由政府控制。如果这种国家主导的经济体制在从低收入向中等收入国家的转变过程中有积极作用的话,那么在从中等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转变的过程中其消极作用越来越大,甚至会成为我们转变的障碍。中等收入陷阱的一些表现实际上都与政府控制的资源多、政府的管制多和政府干预多有关。在政府还控制大量资源的情况下,我们很难建立强化市场型政府。

从深层次上讲,如果我们不从制度层面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加快改革的进程,让特殊利益集团、既得利益集团持续下去,那么原来设想中的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很有可能只能带来少数人的暴富,而不是我们期望的共同富裕。在一定意义上讲,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就是要建立共享式增长模式。共享式增长模式的形成涉及许多因素,如经济发展的水平和市场化程度; 制度安排的决定因素,特别是有关资源及财富分配的制度安排上民众的参与度; 公共政策的形成机制,是由政府决定还是由民主决定; 社会的价值观取向等,而其中共享式增长实现的机制和路径至关重要。有效的制度创新是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前提。这其中,深化要素市场的改革尤为重要,有效的要素市场机制也是我们建立抵御利益集团对经济负面作用制度体系的基础。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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