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环保法制宣传 大力建设美丽广西
广西山好、水好、空气好,良好的生态环境已经成为广西的一大品牌和优势,是广西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无形资本”,既是生产力也是核心竞争力。良好的生态环境直接关系食品安全和公共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保护生态环境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法制作保障。坚持把保护环境、建设美丽广西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观念融入法制宣传之中,调动全社会支持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形成“生态文明,全民共建”和人人关心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坚持把学习法律知识、解决环境法律问题与维护法律权益相结合的环保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重点,以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进环境整治,加强与解决环境脏乱差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养群众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
围绕造林和治水工程,加强与群众身心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围绕发展生态农业,加强与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向群众传授新理念、新技术。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强化环境法治文化教育,唤起大家热爱广西、清洁广西的觉悟,让“美丽广西”深入每个人的灵魂,成为干部群众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建设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是营造优质发展环境、实现百业兴旺、人民安居乐业的根本保障。广西地处祖国南疆,面向东盟,是祖国南大门,在国家实施经略周边战略、维护边疆繁荣稳定中负有重要责任。当前,广西与全国一样,正处在社会矛盾凸显期和赶超跨越的关键期,许多利益诉求、矛盾纠纷纠合在一起,如果处理不当就很容易激化,有的甚至会演变成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一些群众不善于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权益。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就显得尤为重要。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对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把它当作思想预防、源头治理的“防火墙”加以建设,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坚持运用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大力开展普法教育,推动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法制宣传六进”活动,增强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继续把维护民族团结、巩固边疆安宁作为普法教育的重点,创新宣传载体,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加强法制宣传国际合作,在边境地区联合开展禁毒、环保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边民的国家观念和国旗意识,为维护民族团结、构建和谐边疆发挥重要作用。
完善学法用法制度 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法治社会建设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一项十分庞大、复杂的综合性社会系统工程。依法治理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深入做好依法治理工作,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当前,广西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网络已基本形成。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把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带头参与各种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涉法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负责、齐抓共管的依法治理工作领导体制,把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大力推进法治广西建设,深化“阳光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促进广西各项工作法治化,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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