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发展混合制经济,可行的基本方式是成为公众公司、实现整体上市,这样股权的多元化就自然而然。但是,问题马上就出现了,如果这些上市公司里国有股份处于绝对控股地位,要么一家或者几家股东都来自国资系统,那么“混合”的意义就不明显,企业的治理结构基本上还会按照传统国企的模式。
当然,我们承认,匆忙把国有股份在国企中的比例降低也未必就正确。不过,应允许一些国有企业中的国有股份降到不控股的水平,同时确保它还能起到影响但不决定决策的水平。只有这样,混合所有制才会有对优质的社会资本形成吸引力,进而改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和提升国资管理水平。
再次,国资国企管理人才应以更加市场化的方式招聘。
目前,无论是国企的高级管理人才还是普通人才,都屡屡涉及招聘的不正之风。国企高管任用方面,常常出现“养老安置”的问题,政府部门一些领导干部快到退休年龄时,或因为某种原因达到晋升的“天花板”,就被安排到国有企业任职,无论他们是否拥有管理国企的能力。这种安排往往在最后损害了国有企业乃至全民的利益,既浪费了一份较高的薪酬,也排斥了其他更合适的人才走上该岗位。此外,垄断性国企的员工招聘不时出现“裙带关系”、“萝卜招聘”等不良现象,因为这些企业往往对广大求职者具有特别的吸引力,这时“领导递条子”、“亲戚找关系”的现象就特别明显。
在这里,必须强调的是,国企的发展壮大,事关全民福祉,国企应用更具竞争力的报酬福利吸引人才。而且,鉴于国企的特殊性质,不论是其高管职位还是普通员工的职位,相关就业机会当向全社会开放,让人们都有机会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在实现公平、公正、公开方面,国企应为社会作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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