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更”引领社会事业改革(4)

六个“更”引领社会事业改革(4)

又如,与加大资金投入改善“硬件”条件相比,各级政府在“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的“软件”方面差距仍然较大。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城管痼疾难除,各地城管执法人员与老百姓发生冲突的案例层见迭出,已经成为最新的社会矛盾热点。一些地方政府在出台城市管理政策时少有敬畏与诚意,也欠缺方法与智慧。甚至在一些城市管理水平较高的直辖市,治理交通拥堵不从城市科学规划、公共交通建设等根本问题中寻找思路,而是突击搞汽车摇号限购、尾号限行、地铁提价,“治标不治本”的社会政策屡屡被社会舆论称为“懒政”。

十八届三中全会将社会体制改革列为“五位一体”的体制改革之一,要求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这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提出了明确要求。

要实现这些既定的发展目标,各级政府就不能只考虑如何做出政绩、如何方便管理,而是要真正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以“公仆之心”增添改革的智慧与诚意,转变社会治理观念,引入更多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社会事业的发展。唯此,才能实实在在地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社会提供多样化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需求。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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