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怀德,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
CFP供图
德国有8000万人口,他们行政法院每年都要受理30万个案件。按这个比例估算,我国每年行政诉讼案件应该在500万件左右。但作为13亿多人口的大国,我们每年行政案件只有区区10万件,有些年还不到10万件,这当然不正常!事实上,我国行政争议数量不少,这从每年巨大的信访案件规模就能看出来。为什么行政争议不计其数,但是行政诉讼数量一直在极低水平徘徊?究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现在行政诉讼制度的大门没有向老百姓充分敞开。一方面,制度上的缺陷将想要提起行政诉讼的老百姓挡在了诉讼大门之外;另一方面,由于行政诉讼在现实中解决问题的能力有限,老百姓打了半天官司,最后拿到的都是“法律白条”。遇到这种情况的老百姓,不仅会影响身边很多人对法院和法律的信心,很多人就此产生了打官司不如上访、诉讼不如闹事的想法。这对法治可以说是一种毁灭性的打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