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领导干部任用条例:十热点 六不用(11)

解读领导干部任用条例:十热点 六不用(11)

问责官员复出公众情绪难接受

记者:新《规定》明确了被免职、责令辞职、引咎辞职的领导干部的复出时限及任职层次,为何要做出这样的规定?

谢春涛:这也是针对公众反映的问题,就是干部问责,出问题后承担责任,但很短时间内不但官复原职,甚至还升职,公众情绪上很难接受,这与问责的要求也不会完全一致,所以这个规定严一点是对的,领导干部要为自己的过失付出代价,而且代价不应该太小。这次还明确规定了年限,执行起来更有操作性,想提前任用就不可能了。

许耀桐:新增规定加大了问责力度,过去很多问责官员实际上级别没动,就调别处“挪”了一下,对此2009年已经有了相关规定,这次条例增加规定更为正规,突出强调干部问责要搞真格,不能表面上很严厉,过一段时间不了了之,一年内不安排职务是最起码的,不然干部就把责任当儿戏,出了事儿掉以轻心。问责官员免职到规定时间,如果能真正改弦更张,还可以再安排职务,也不能一棍子打死。

“管教不严”出事儿一块担

记者:新《条例》对“用人失察”的表述具体到了部门,甚至纪委也要担责,为何会有如此规定?

谢春涛:新规定加大党委党组织在干部选拔问题上的责任。因为这次规定修改通篇还有一个精神,就是加大党委党组织在推荐选拔干部方面的权重,增加职权,不是简单的唯票取人,同时责任也增加,如果这个地区干部任用方面存在问题,群众反应强烈,当然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这与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纪委三中全会关于党委要对党风建设负主体责任也是一致的,党风廉政、干部选拔任用等出现严重问题,主要领导当然要负责任,如此次湖南衡阳人大代表贿选事件中,市委书记童名谦的下台显然与此直接有关,没有担负起应有的领导责任。

许耀桐:新规定明确了相关连带责任,干部当中还分“管干部的干部”,这些人某种程度上更重要,如果其身不正,干部工作怎么搞?组织部门把关不严干部肯定出问题,这是根本保证,管教不严,出事儿要追究一定责任,纪检监察部门也有连带责任。(京华时报,记者 商西)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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