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改革目标:畅通、规范、公开、有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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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要抓好以市、县为重点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地存在的信访突出问题,化解矛盾。“老大难、老大难,老大出面就不难”,要让“老大”出面解决“老大难”问题。在这一过程中,领导干部也能够检验工作得失,了解群众所思所愿,改进思路、完善方法,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从源头上减少问题的发生。

为务求实效,要对各地维护群众权益的情况分析评估,推动责任落实。

涉法涉诉信访:不受理、不交办、不协调

多年来,在信访事项中,涉法涉诉事项占比很大。专家表示,老百姓“信访不信法”现象有很多原因,但如果诉讼与信访一直交织、法内处理与法外解决一直并存,必将严重影响司法的功能和权威。

树立司法权威,才能更好地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破除“信访不信法”尴尬,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迈开步伐。2013年1月7日,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召开,明确要求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推动在法治轨道内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这位负责人说,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大家都很关心这项改革怎么推进,我认为,首先就是要访诉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从信访工作中剥离出去,为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打下基础。

具体讲,就是不受理,信访部门不再受理已经进入或者应该进入司法程序解决的问题;不交办,信访部门对群众来信中反映的涉法涉诉问题不再交办,转由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处理;不协调,信访部门不再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进行协调。

同时,支持政法机关的相关工作。一是对到信访部门反映涉法涉诉问题的群众进行疏导、解释,引导他们到政法机关去按程序反映问题,尊重司法结论,维护司法权威;二是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及时分析,负责任地向有关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这位负责人表示,民意宜疏不宜堵。能否做好送上门的群众工作,检验的不仅是我们党对群众利益的态度,更体现了执政的理念、执政的能力。因此,我们必须不断改革创新,踏实工作,务求实效。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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