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向阳:引领社会思潮 凝聚社会共识(2)

辛向阳:引领社会思潮 凝聚社会共识(2)

——访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辛向阳

摘要: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在社科理论界引发强烈反响,专家学者们认为深入阐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是广大思想理论工作者的重要职责。

记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也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请问,思想理论界如何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研究与实践提供学理支撑?

辛向阳:首先,思想理论界应当对12个词、24个字进行富有说服力的阐述,使全社会在核心价值观的内涵上形成共识,而不是各论各的理、各说各的话,造成更多的歧见。理论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共识性的阐述十分重要,它有利于形成对这一问题认识的最大公约数。

其次,从理论上深入研究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方法论。如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告诉我们,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交织在一起的,因此,在确立经济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出台经济社会规划和政策、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都应当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再如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改革方法论告诉我们,全面深化改革离不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保障,核心价值观可以渗透到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社会体制、文化体制以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方方面面,使各项改革能够健康发展。

第三,从学理上分析世界各国在其核心价值观培育及践行方面的成功经验,指出借鉴这些经验的基本路径。如1991年新加坡政府提出了五大“共同价值观”:国家至上,社会为先;家庭为根,社会为本;关怀扶助,尊重个人;求同存异,协商共识;种族和谐,宗教宽容。这些价值观成为推动新加坡发展的重要精神力量。

记者:《意见》提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的任务。请问,如何才能把这一任务落到实处?

辛向阳:首先,要用制度来引领。要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过程中,嵌入核心价值观。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推动根本政治制度与时俱进、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进步的过程中。为此,就要建立完善相应的政策评估和纠偏机制,防止在制度建设过程中出现具体政策措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背离的现象。我们的法律应该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发挥更加积极主动的作用。

其次,要用组织来引领。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作用,在组织活动中善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要探索核心价值观教育进社会组织途径,使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建设中起到积极作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新的社会阶层不断涌现,社会组织作为政府和社会之间重要的沟通桥梁,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社会组织的从业人员大多是自由职业者,有知识有文化,积累了一定的财富。如何对这部分人士进行价值观的培训和教育是很重要的课题。

第三,要用榜样来引领。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中,榜样的作用十分重要。我们既有为实现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不懈奋斗的模范人物,也有为实现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孜孜以求的典型人物,也有体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群体。要不断挖掘这些人物和群体的价值追求,使广大群众感觉到核心价值观就在自己的身边,就在自己的生活中。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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