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化产业的对外传播效用探析(3)

民族文化产业的对外传播效用探析(3)

以西南边疆民族地区对东盟传播为视角

二、文化产业:文化大发展时期对外传播的必然趋势

文化是实践的产物,其特有的精神体系展现总是要依托一定的物质形态,即物化的文化形态也就是文化产品。在当前文化变革时代,文化产业以独特的生命形态和创造力深刻地影响和改变人类社会的文化而貌、生态结构和生存方式,文化已不能脱离文化产业这样具体的文化形态而存在。与此同时,伴随着科技进步和人类社会发展,文化的传播也不断深入,社会物质生产的变化也导致了不同社会经济基础上传播方式的更替,文化产业是文化大发展时期对外文化传播的必然趋势。

文化产业的发展无疑会提升文化传播能力。过去,法兰克福学派对文化产业批判的理由之一就是大众文化的传播把对民众意识的成功控制用文化产业的极端形式表现出来。但现在从另一角度看,如果正确利用,文化产业确乎是一种文化普及和传播的有效形式。因为“任何文化精神的传播都必须找到相应的文化产品才能真正实现,文化软实力必须借助于特定的文化产品才能进行有效的传播。”文化产品是精神产品,文化产品的贸易就不是单一的物质贸易,还包括文化价值的有效传播。文化产品的输出的实质就是文化输出。“文化的全球性发展不光以文化作品、学术语境、思想范式等形式扩散,而且也应以产业化形态辐射。”既然作为商品或产业,文化产业的生产和消费主要遵循市场规律,通过不断扩大的市场体系和商品逻辑而压倒其他社会关系和价值体系,直接服务于共同价值观的构建。“文化产业具有穿越制度框架和文化界限的‘无国界’的形式和能力。”大力发展外向型的文化产业,增加文化产品和服务在国外市场上的份额,既是我国文化走向世界的重要途径,而且也是对外传播国家的价值观,提升国家的软实力的战略举措。“和接受外来思想一样,接受外来物品过程中重要的不是它们被接纳的事实,而是它们被文化重新界定并投入到使用中去的方式”。过去,由于我们对文化产业的不当定位,忽视从文化产业渠道进行文化传播,仅从文化事业角度进行,缺乏吸引受众的形式和载体,没有市场意识,不注重受众国家的研究,传播的内容不容易得到受众的接受;加之意识形态色彩较明显,对外传播的效果自然就不理想。《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倡导交流与贸易并举,扩大出口和对外投资并重,推动资源整合,创新交流方式,鼓励和扩大文化文化企业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在海外兴建文化传播渠道等。从中可以看出,在不久将来,文化产业必然是对东盟传播中的新引擎。

西南边疆民族地区具有对东盟文化传播的天然优势和条件,除了利用政府的公共文化传播职能进行外,可大力通过文化产业合作、文化产品输出达到文化传播目的。中国与东盟文化产业合作,一直是文化部重点推进的发展方向,目的是打造中国一东盟文化产业合作圈。文化部强调要加强与东盟比邻省份的直接参与,扩充合作活力,鼓励和调动我国地方政府、社团、民企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增强次区域合作与区域合作的互动。从2006年开始,中国一东盟文化产业论坛定期举办,并签署了双方文化产业合作的《南宁宣言》。西南边疆民族地区顺势而为,凭借中国一东盟博览会、中国一东盟文化产业论坛等平台,在中国一东盟文化产业交流合作的大背景下发展文化产业,挖掘丰富独特的文化资源,发展文化产业和国际文化贸易,将有着巨大的合作空间和发展潜力。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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