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诉信访出口之难
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是在地方“两院”工作报告中出现最多的司改内容。这一改革起自2013年1月举行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至今已选取了多轮试点单位。
政法工作会议确定了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新思路:将其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穷尽法律程序的涉法涉诉信访将被依法终结。
“我仍说不清涉法涉诉信访的明确范围是什么”,一名市级检察院控申处处长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亦正因此,这类信访在法院系统又被称为涉诉信访,“涉诉信访占整个涉法涉诉信访量的60%以上”,广东省高院院长郑鄂的报告中提到。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后群众信访大量进入检察环节”,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的报告中说。
涉法涉诉信访从法院向检察院流动,原因是2012年8月《民事诉讼法》修订,增加了当事人如果对法院的再审不满,可以申请检察院抗诉。这也就将涉诉信访纳入了检察监督范围。
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决策层甚至曾尝试将涉法涉诉信访全部移交检察院处理,但试点检察院对此持异议。“《民诉法》修订后,往往有法院接待人员暗示来访者,你现在也可以去检察院上访了”,上述控申处长说。对那些少数“公检法司互相扯皮、互不受理的信访案件”,“则由政法委牵头的联席会决定”。
上访对一方执政者意味重大,对于北京周边省份犹是。“河北地处京畿,进京访、重复访压力沉重。省法院于去年3月1日重新组建了河北法院驻京接访站,凡是我省涉诉进京上访的,一律由驻京接访站接待。”河北省高院院长卫彦明说。
卫彦明的报告称,2013年,河北全省法院共化解各类涉诉进京访案件3663件,化解赴省信访积案3805件。
历来重视信访工作的河南省法院,2013年共接待信访群众22400余人(次),处理涉诉信访案件15000余件。“经过努力,我省涉诉进京上访总量下降31.32%。”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在报告中说。
吉林法院涉诉进京上访化解率则达到73.1%。“全省法院2013年审结案件中,共发生涉诉进京访260件,同比下降8.5%。”吉林省高院院长王常松说。
领导接访、带案下访、公开听证等措施被各地“两院”申诉信访部门所采用。重庆市法院2013年办理涉诉信访10154件,比上年下降17.4%。重庆市高级法院院长钱锋在报告中说,“坚持‘有理推定’,加强信访当事人的心理疏导,消解对立情绪,引导理性信访”。但对涉黑案件申诉的处置,钱锋和重庆市检察院检察长余敏均在报告中称“严格依法”。
春节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一家省检察院信访接待处看到,一名83岁的老汉仍在为一起发生在1989年的故意伤害案上访。“信访处置最难的是出口,”上述控申处长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对于需要生活救助的上访人,尤其是刑事案件的附带民事责任赔偿人,政法机关可以发放救助金,但这也成为个别上访者的‘营利’手段。”
而对所谓的“闹访者”的处置手段,一些地区的办法是社区矫治,列入地方“稳控”对象。“但很难想象我们这些专业接访者都解决不了的问题,那些社区矫治工作者可以解决”,上述控申处长说。
在各高院院长的工作报告中,也不乏对信访“出口”问题的强制解决。内蒙古在2013年终结案件205件,惩处违法上访25人。青海省法院的报告则称,2013年建立了依法处理违法闹访工作机制,有效处置了6起违法闹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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